律师在纠正冤案假案中发挥重要作用
发布时间:2017-10-20 08:53 | 来源:中国法制与新闻网
刘武俊
10名律师联手推动了福建缪新华冤案的平反。9月1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再审改判原审被告人缪新华、缪新容、缪新光、缪德树、缪进加5人无罪。至此,这起导致一家五口蒙冤达14年之久的重大冤案终获平反昭雪。本案中,5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毛立新、陈国庆、刘平、巩志芳、张旭华、王耀刚、蔡华、高文龙8名律师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全国律协刑委会副主任顾永忠律师和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詹晚春,免费代理了此案,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都是他们自己承担。身陷囹圄达14年之久的缪新华重获自由走出法院,他对10位律师辛勤的付出和专业的辩护表达了深深的感激之情。
近年来,我国司法机关纠正了多起冤假错案,其中有不少就像缪新华案一样,在律师的不懈推动下,遵循疑罪从无原则予以纠错。可以说,律师在平反冤假错案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律师是维护国家法治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律师正则助司法正,律师良则促法治良,律师兴则利国家兴。33万名律师特别是5万2千多名刑事辩护律师,对于维护司法公正、纠正冤假错案,发挥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
每一起冤假错案都是一面司法透镜和反面教材,从中可以折射出司法制度的短板和缺失。近年来,冤假错案屡有曝光,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遏制刑讯逼供和防止冤假错案的“杀手锏”。防范冤假错案,就必须坚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摒弃“口供为王”的原则,变“口供为王”为“物证为王”,坚持用证据说话。没有确凿充足的证据和完整的证据链,即便嫌疑人口供认罪,都不得仅凭口供定罪结案。人民法院应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细化有关证据采信规则,严格落实法律规定的证明标准。对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应当按照疑罪从无原则,依法作出无罪判决。
充分发挥律师对平反冤假错案的推动作用,就要切实尊重和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和合法权益。《律师法》第46条明确规定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遗憾的是,实践中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律师申请会见不安排或者不及时安排等问题,在庭审过程中存在着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和辩护意见得不到尊重和采纳等。
2015年9月,“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这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由“两高三部”联合制定的第一个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专门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法律规定的各项保障措施,完善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了强力支持。惟有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才能让刑辩律师没有后顾之忧和心理负担,依法履行辩护职能。
充分发挥律师对平反冤假错案的推动作用,就要从律师的角度监督和督促司法机关切实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相关规定。实践证明,不少冤假错案都是适用刑讯逼供等非法证据的恶果。惟有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才能有效防范和遏制冤假错案的发生。
充分发挥律师对平反冤假错案的推动作用,就要发挥律师监督司法机关是否严格恪守程序正义的倒逼作用。律师的辩护往往是从程序入手的,寻找公安和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程序违法或缺失问题。程序正义是公平正义的重要前提,是现代司法遵循的基本理念。越是办理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越需要坚持司法公开,越需要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公平正义。
充分发挥律师对平反冤假错案的推动作用,就要发挥律师在当事人及其家属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桥梁作用。冤假错案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往往会第一时间寻找、委托和信任律师,律师可以从当事人及其家属那里获得第一手信息。防范冤假错案,就必须认真直面当事人及其亲属、群众和舆论的质疑,回应社会关切。事实上,不少冤假错案都是当事人及其亲属不断伸冤告状才引起司法机关重视得以平反昭雪的。因此,对于由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不断申诉上访的案件,都有必要引起司法机关的重视。
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司法底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仅仅要发挥法官、检察官公正司法的作用,更要切实重视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纠正冤假错案中的独特作用。让更多律师在推动类似冤案平反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成为维护司法公正的生力军。
(作者系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