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共享单车进小区是一种次优选择
发布时间:2017-10-19 16:47 | 来源:中国法制与新闻网
文_刘孙恒
共享单车带来的便捷不必赘述,但凡事有利也有弊。由于共享单车乱停放阻碍居民生活,云南昆明很多小区对共享单车发出禁入令。对于这样的境况,居民们和共享单车运营方有何看法?
如果不经业委会或者大部分业主同意,物业单方面发布的共享单车禁入令便涉嫌侵犯业主的正当权益,此举值得商榷。但这是强调“程序正义”的问题,就当前而言,笔者以为禁止共享单车进小区是一种次优选择。
禁止共享单车进入小区,反对的居民认为不符合共享单车方便为本的原则,特别是对较大的小区来说,亦没有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难题。此番看起来有理的话语,其实是片面之言,仅仅是简单地站在自己的立场看问题,并没有对现实进行更多的考量。
当下,很多新小区实行的都是封闭式管理,当我们把共享单车骑进小区,无异于是把共享单车据为己有,损害了他人正当使用的权益,又何谈共享精神?很多老旧小区虽然是开放式,可由于以前的规划设计不健全,小区内的公共空间本就不足,连电动车、私家车的正常停放都无法满足,又何来共享单车停放之地?
再者,倘若用户素质不高,乱停乱放,损害他人正当使用权益、加剧公共空间紧张不说,亦会给物业、运营商带来额外的管理成本,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就是一个皆输的局面。而事实证明,人们的素质是经不起考验的,整体社会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共享单车已足够让人方便,而方便的欲求又是无法满足的。把共享单车停在小区外面,走路散步锻炼身体。何况从安全的角度来说,小区的人流量往往较大,尤其是小孩较多,这也有助于避免发生意外。
或许有一天,我们能够骑着共享单车去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但这是基于科技进步、管理完善、人人讲究社会公德等诸多方面的进步,在这些条件都不满足的情况下,禁止共享单车进小区亦不失为一种暂时可行的措施。
对于物业而言,禁入令理应获得大多数业主的支持,因为唯有?“程序正义”才能保证“结果正义”,不然不是引发更多的矛盾和冲突,就是沦为一张不被人们遵守的白纸。如果多数业主不同意,亦可通过各种管理举措号召人们文明停放共享单车,培育居民的公德心,共同遵守行为准则。
责任编辑:刘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