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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警方破获部督特大制售假酒案
发布时间:2017-09-26 13:47 | 来源:中国法制与新闻网


 本刊记者_谢台选  实习生_沈慧君

   假酒、假药、假食品……这些假冒伪劣产品严重影响人们的健康,三鹿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等事件给百姓的生活带来巨大的伤害。近年来,宁波各地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把打击触角向食药安全的源头和前端延伸,依托云端大数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经过三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在宁波各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浙江宁海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制售假酒案,成功捣毁假酒制造窝点1个,假酒灌装流水线3条,包材印刷窝点2个,查扣假冒某名牌白酒1140箱,某驰名白酒商标14.5万余套。抓获以胡某(男,49岁,宁波海曙人)、沈某(男,35岁,宁波海曙人)为首的10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高达1850余万元。
 
    十箱白酒牵出特大假酒案
    2017年年初,宁波宁海县某烟酒店店主金某向宁海县公安局民警报案称,一自称为“李虎”的男子卖了十余箱假冒某品牌白酒给他,被宁海市场监管局查获。经鉴定,事主金某所说的白酒确实为假冒产品。
循线追踪,民警经调查核实,发现“李虎”的名片是伪造的。“李虎”究竟是什么身份?还有多少像他一样的“下线”?假酒的源头又在何处?
    经过缜密侦查,民警发现,同种类型的假酒不仅在宁海销售,宁波北仑、镇海等地都有过类似的行政处罚情况。宁波镇海某烟酒店王某(男,宁波镇海人)就因类似案件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通过串并侦查,民警发现这批假酒都来源于胡某经营一家大型酒厂。宁海警方将环环相扣的一系列疑点串并起来,一个特大制售假酒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深挖制售利益链 形成打击合力
    考虑到此案是团伙作案,案情重大,2017年1月24日,宁海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确定了不打草惊蛇,对案件深度经营,彻底捣毁假酒窝点的侦查方案。
     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一路通过暗地排摸和侦查,摸清了胡某酒厂的人员结构、分工和活动情况等信息。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案组发现,酒厂老板胡某自2014年以来伙同犯罪嫌疑人沈某,在其酒厂内大肆购入制假原料和包材,制造假冒的各类知名白酒,在国内酒类市场售假牟利,同时出口销往国外,两年不到的时间涉案资金高达1850余万元。
     与此同时,另一路专案民警从胡某及其酒厂的线索入手,经过3个月的深入侦查,发现了假酒的生产商、批发商,以及包材的制造商等上家的活动情况。专案组将目标指向胡某及沈某,并锁定了大部分嫌疑人。通过对这些上家的进一步排摸和裂变式的侦查,涉及北京、江苏、浙江、甘肃等全国21个省市,90余条售假的犯罪线索逐渐浮出水面。
      发现线索后,专案民警立即将线索上传到公安部“打击假酒专项云端平台”,由公安部统一指挥,将这些线索下发到各个省市的经侦部门,由各地的经侦部门进行集群打击。
     乘势突击 打响集群战役
     由于此次行动抓捕对象多、难度大,4月26日,在公安部经侦局的部署下,成立了由宁海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陆朝晖为总指挥,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市“双打办”领导组成的“1·24”专案收网行动联合指挥部,设在该局7楼联勤指挥室。
     4月26日7时许,以胡某为首制售假酒团伙的收网时机成熟,在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技侦支队及阿里巴巴大数据的直接增援下,确定好犯罪嫌疑人的动向后,首次收网行动120名参战民警及40名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兵分7路迅速行动,抓捕胡某、沈某各一路,一路前往厂房,一路赶往商标印刷厂,余下3路赶往分布在宁波各地区的销售窝点。
    为了不打草惊蛇,一路、二路参战民警分别在胡某、沈某家门口埋伏蹲守,当天上午,胡某、沈某在家门口被民警抓获。
   “犯罪嫌疑人胡某到案。”
   “犯罪嫌疑人沈某到案。”
     7楼联勤指挥室专案指挥部频频收到消息,此次收网行动一举抓获涉嫌制售假酒犯罪的嫌疑人10人,捣毁制假窝点1个,假酒罐装流水线3条,查扣各类假冒白酒1190箱,包材印刷窝点两个,涉假菲林胶片、烫金板等制假工具两套,查获涉假商标标贴、瓶盖、彩盒等商标标识14.5万余枚。
     在第二次的收网行动中,宁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协同方案乘势突击,从全市市场查获疑似假冒品牌白酒2.4吨,并通过后期侦审,带破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抓获一名“猎狐”逃犯。
     与此同时,在公安部经侦局的指挥下,安徽、湖北、江西、新疆等全国多地公安机关对宁海县公安局发起的“1·24案集群战役”实施第一波次统一收网行动。摧毁制售假酒犯罪团伙两个,捣毁假酒制造窝点4个,仓储售假窝点6个,缴获假酒2000余瓶,各类包材15余万套,涉案金额达567.5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目前8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经审讯,以胡某、沈某为首的10名犯罪嫌疑人对制售假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胡某伙同沈某,在其酒厂内购入大量制假原料和包材,假冒各类知名白酒,在国内酒类市场牟利的同时出口销往国外。
     目前,胡某、沈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宁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宁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朱再平告诉记者,现在制售假酒呈现职业化、专业化、流动范围广的特点。在制售假酒的过程中供、采、销全链条操作。另外,随着科技的发展,制假分子对装备技术、商标等各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在电商物流平台下,他们的销售路径从附近的区县区域一直延伸至国外,这给办案带来很大困难。此案侦破为公安部的“云端”新型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模式提供牵引,酒类企业知识产权的构建也可从中获得启示,对消费者而言,更是一种保护与警示。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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