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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到付款”设下的骗局
发布时间:2017-09-25 18:30 | 来源:中国法制与新闻网


    警法

    文_王健根  熊杰宏
   “您好!我是某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客服经理。因为您是我们的客户,我在第一时间通知您。现在公司为了回馈部分客户开展一项馈赠活动,一对价值1980元的情侣表,外加一张300元的手机充值卡,您只需支付299元的成本费就可以得到!”
    “如果您担心这是诈骗的话,我们可以把情侣对表和手机充值卡先给您寄去,货到后您再付成本费!”
     这是发生在江西省宜丰县的诈骗案。此案,30名“客服”按照编写好的剧本,在3个月的时间里拨打出了12.3万人次同样的电话,全国各地有493人在收货后没有及时验货即支付款项,导致上当受骗。
     笔者在走访中发现,“货到付款”的骗局不仅仅发生在江西省,在全国其他省、市也频发类似案件,而之所以让这么多人上当受骗,是因为许多人认为货到付款这种交易方式能够规避被诈骗的风险。
     可实际上,“货到付款”就真的保险吗?
     行踪诡异的诈骗窝点
     2016年4月,宜丰县公安局刑警、网安大队在梳理本地电信诈骗犯罪线索时发现,在县城永和新村居民小区一套出租房内,聚集了大量的不明身份人员,行踪诡异。办案民警通过深入调查判断,这是一个涉嫌利用免费赠送礼品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的电信诈骗团伙。
     通过缜密调查取证,宜丰县公安局制定了详细的抓捕方案,调集刑警、网安、特巡警大队的50余名民警按照抓捕方案,于2016年5月5日下午3时将永和新村居民小区4栋二单元的一套出租房团团围住,当场抓获涉嫌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胡斌等18人,并当场查扣和缴获了大量涉案模拟电话机、网络通信设备、客户个人信息、诈骗资料等。民警对主要犯罪嫌疑人胡斌进行突击审讯,其交代在县城的东方贤庭小区,还有一个从事电信诈骗犯罪的窝点。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闻讯逃窜,办案民警立即转战到东方贤庭小区,一举抓获涉嫌电信诈骗犯罪的嫌疑人张海牙、朱爱民等16人。
    白捡的情侣对表
    2017年7月,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对这起“货到付款”的电信诈骗案进行公开审理。
    2016年2月,胡斌伙同张海牙、朱爱民来到宜丰县,他们在县城先后租用了永和新村小区4栋二单元201室、东方贤庭小区7栋二单元201室,以合伙出资开设虚假公司为名,分别招聘潘金华、姚小清、李峰为公司主管文员,负责日常工作管理和核单工作。另招聘陶翠萍、罗雪花等30余人为“客服”人员。
    此后,胡斌、张海牙、朱爱民利用非法渠道购买海量的汽车客户个人信息,由“客服”按照事先编写的诈骗教程资料,通过北京等地的网络电话平台,假冒某品牌汽车销售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向客户推销所谓市场价为1980元的“OUMIYA”(欧米亚)牌情侣对表及300元手机充值卡,由快递公司发货并要求客户支付299元成本费,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对不确定对象实施诈骗。
    经法院审理查明,截至2016年5月5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胡斌组织拨打电话123072人次,成功诈骗493人,诈骗金额147407元;张海牙组织拨打电话62334人次,成功诈骗232人,诈骗金额69368元;朱爱民组织拨打电话60738人次,成功诈骗261人,诈骗金额78039元。案发后,经专家鉴定,该对所谓的欧米亚牌情侣表价值人民币45元,而手机充值卡实为虚假的废卡。
     7月26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对该起特大涉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斌、张海牙、朱爱民等1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胡斌、张海牙、朱爱民组织拨打诈骗电话5000人次以上,属“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属犯罪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潘金华、姚小清、李峰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罗雪花等10人诈骗数额较大。
     法院查明,本案是共同犯罪,被告人胡斌、张海牙、朱爱民在诈骗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潘金华、姚小清、李峰系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被告人罗雪花等10人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被告人多次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胡斌、张海牙、朱爱民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胡斌、张海牙、朱爱民触犯两个罪名,应数罪并罚。被告人张海牙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胡斌、张海牙、朱爱民有期徒刑九年、九年和八年,各处罚金6万元;对潘金华等1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缓刑三年至一年,并各处罚金。宣判后,被告人胡斌、张海牙、朱爱民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盲目相信货到付款
    为什么会相信这样的骗局?采访中,记者先后采访了10名受害人。而得到的回答是:货到付款,东西都拿到手了,怎么会是骗局?
    然而,记者发现,“货到付款”这类骗局,在江西省也不仅仅只发生了宜丰县这一起案件。
    “虚构中奖内容,快递高仿手机等产品、假冒话费充值卡等骗取钱财。在半年时间里,这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也是以‘货到付款’方式,骗取金额达110万元,被害人数达2396人。”
    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犯罪嫌疑人童璐、黄红喜假冒“鑫盛网络公司”“永盛网络公司”的名义,在江西省信丰县白石村林家围租赁了一处出租房作为作案窝点,先后召集刘定南等人作为股东,共同出资购买了电脑、电话机设备和网络电话呼叫软件、筛号软件和群呼系统等作案工具。黄红喜负责诈骗窝点的日常管理,先后聘请10余人冒充4G网络推广中心工作人员,虚构中奖内容,以“缴纳499元税款即可免费获赠一部苹果手机和500元面额手机充值卡”为诱饵,先后向贵州、重庆、浙江等10余个省市的不特定消费人群拨打电话。由童璐在广州以“货到付款”的方式,通过某快递物流有限公司向被害人邮寄假冒苹果手机和假电话充值卡,再由该快递公司将收到的钱款转账到童璐提供的银行账户。
    2017年6月,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对这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公开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主犯童璐、钟旗、蓝海洋、张贤平8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处黄红喜等其他15名从犯2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办案民警介绍,个人只需缴纳少量的个人所得税,就可以领取快递过来的苹果手机,这样的好事当然会令人怀疑,因为一部苹果手机一般都要3000—5000元不等,但还是有不少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缴纳的费用只有区区几百元,而且是?“货到付款”,话费充值卡就可以冲抵自己所需支付的税费,值得一试。
可这一试,就掉入了陷阱。
    此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童璐从网上以每部40元的低价购得大量高仿苹果手机。在邮寄过程中,童璐与某快递物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这个快递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只负责送货和收款,收货人只有在付款后才能验货,当收货人发现货有问题时,只能联系到发货人要求退货,但此时诈骗分子则以种种理由推脱了事。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始终要保持头脑清醒,增强法律意识,一旦察觉交易有异样立即报警,避免掉入陷阱。
骗局只需照本宣科
    “您好,本公司开业周年,回馈网购会员,按照您的网购记录,可以获得我们免费赠送的智能手机或是平板电脑一台。请问,可以耽误您一点时间向您详细说明一下吗?”走访中,笔者查阅到,在许多“货到付款”诈骗案件中,“客服”拨通电话后,只需要按照“公司”下发的“话术”剧本,与对方展开对话,以赠送对方高档手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贵重物品为诱饵,一旦对方同意,手表、手机、平板电脑和手机充值卡,都将会以“货到付款”为诱饵,快递到客户的家中。
     “××先生,这里是××公司,我们有一款国际领先的产品很适合你……这是普通的‘话术’。”办案民警介绍说,在这类诈骗案件中,每一个“客服”入职前,都会要求熟背一套“话术”。在这个环节中,这些所谓的公司选择的都是“货到付款”,此举虽然存在一定风险—退货。但相比“先汇款再发货”,大大提升了消费者心理上的认同感。
     据悉,“代收费”是在网购中非常普遍的商业运作模式,“货到付款”其实就是收款人将代收费交给了快递公司。在诸多案件中,受害人的遭遇基本相同,与未支付“代收费”之前不得拆封包裹一样,一些“货到付款”缺少开箱验货的环节,使得不少消费者也因此上当受骗。
    而当记者致电淘宝网客服时,对方表示,他们已经接到过许多类似的投诉,如果双方属于“货到付款”的线下交易,没有通过第三方支付,货物出现问题后淘宝只能转达客户的意愿,而不能强制商家将货款退回,维权比较艰难。他们还表示,这类事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或法院等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解决。但是,这对于小额消费者来说,却是一件劳心又劳力的事,他们绝大多数都不愿意在这件事情上花费太多的时间。
    这类公司的行骗流程是这样的:每天,公司会从网上购买数以万计的个人信息,分发给各个“客服”。“客服”拨通电话后,只需按照诈骗团伙编写好的,称为“话术”的剧本照着读即可。如果对方对“免费赠品”感兴趣,想要进一步了解,“客服”就会告诉对方:按公司规定,只有购买公司的手机充值卡,成为公司会员后才可以获得免费赠送的资格。与此同时,“客服”还会不停地强调,赠送的高档手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均为正品行货,有质量保证,并承诺7天内可以全额退款等等。据称,在这类案件中,诈骗团伙都会选择承办“货到付款”业务的快递公司,或和其他快递公司开展长期业务合作。
    新型诈骗术
    朱小姐经常在网上购物,快递上门送货已经成了常态。7月底的一天,朱小姐正在家中替家人等一个“货到付款”的快递,不一会儿,快递员就将快递送上了门。因为包裹的大小和家人描述的货物差不多,她就直接收了货,付了138元货款。
    事后,当朱小姐和家人把包裹打开却发现:这东西并不是家人购买的商品,而是一瓶50毫升的某品牌香水。寄件人一栏中却只有一个不认识的名字和一个打不通的手机号。当时朱小姐想到报案,但由于仅涉及百元的小额付款,恐怕金额不足不予受理。
    “寄件人批量投递已构成诈骗罪。”江西省赣联律师事务所刘晓琴律师分析说,“在朱小姐所遇到的代收包裹事件中,实质上邮件发出者已经构成了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首先对于邮件的发出者,建议朱小姐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虽然138元并未达到诈骗罪的构罪金额,但是这种手段的邮件往往是批量进行投递的,如果数额巨大则将属于刑事犯罪,作为受害者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供有关线索。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完善,货到付款的模式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下单简便快捷,掌握收货主动权,给网购经验不足者予足够的安全感。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货到付款竟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采访中,有法官告诉笔者,前一个时期,南昌市发生多起市民在没有网购的情况下,却接到快递电话,再委托快递公司代收费用,将一个价格低廉的物品寄给收件人,赚取差价的骗局。
     有不少市民反映,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只要打开手机微信,总有几个朋友在朋友圈里发布各类商品信息,有集赞、关注、转发即可获赠“精美礼品”。在微信集赞被叫停之后,免费送礼又成为朋友圈中新的流行。
    “只要支付18元运费,即可免费领取12生肖的千足金挂饰。”这种“好事”你相信吗?八一建军节刚过,就有不少网购达人中了招,收到的所谓“千足金”挂饰,只是一枚廉价的塑料挂饰。骗子以收件人支付“礼物”运费这个看似合情合理的名义直接骗取了货款,而货物的实际价值不足一元钱。
    另外,常见的“免费”礼物有某大牌香水、某明星同款墨镜、精美饰品、充电宝、茶具等,听起来又“免费”又“高大上”,其实成本也就仅仅几元钱而已。
    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这不是闹剧,而是赤裸裸的骗局,并且在全国多地轮番上演。简单概括一下,这场骗局的套路是:利用百姓网购的习惯,让收件人到付签收,也许收件人会有疑惑,但因为价格也不贵,可能稀里糊涂地给钱并签收了。而骗子就是通过货到付款和实际货品的价格差,赚到了钱。虽然不多,但是数量足够多的话,金额也是非常可观的。
    一名从事快递10年的业内人士介绍,收件人在遇到货到付款的情况时,有两种做法应对:签收和拒收退回。拒收退回的情况比较简单,如果收件人在未签收的情况下,发现快件不是自己的或验货后不满意快件的,可以直接拒签退货。但收件人签收了快件再想退掉就非常麻烦了。这时,你必须联系到商家获取收货地址,再委托快递公司寄件给商家,但如果不清楚商家信息,基本上是无法退货的。
    办案民警提醒:一、当你收到到付的快件时,首先确定自己是否购买了该物品,或仔细查看物流信息,看所购商品快件是否已经到达本地,切勿轻易签收到付快件。二、对于货到付款和收件人支付邮费应当严格区分,发现收到的邮件自己有承担不合理的费用时,应当找寻邮件发出者确认,如发出者自己并不认识,则拒收邮件,并将有关情况告知公安部门。三、如果收件人拒收,拒收的快递将会退回给寄件人,诈骗分子是要为这个包裹承担运费的。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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