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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小哥变身“侦查员”
发布时间:2017-09-25 18:28 | 来源:中国法制与新闻网


   警法

   文_常洪波 孙丽雁 孔虎
   药品,是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特殊商品,国家对其经营管理有严格要求。但却有人为了巨额的利润不惜铤而走险。近日,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一名快递员报案,监督立案一起非法经营药品案,其非法经营网络覆盖山东省17个地市及周边区县,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发现“商机”做起药品回收“生意”
    李福敏,原济南某医药公司职工。辞职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李福敏发现有一家小药店私下回收药品,这让熟悉医药销售业务的李福敏头脑活络起来:通过正规渠道进药品,利润相对较低;通过回收赚取的利润至少要提高10%,特别是国家限价药之外的药品,利润更可高达三四倍甚至十几倍。于是,李福敏打起了经营药品的主意。
2015年10月开始,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李福敏采取回收药品的方式,小规模自主经营药品。一段时间以后,小打小闹的收入已满足不了李福敏对金钱的欲望。
    为了赚取更多利润,2016年5月,李福敏和丈夫王云庆(在逃)商量扩大医药经营范围。他们首先要解决进货渠道问题,经打听与实地了解,天津、北京的药品市场成为他们新的进货地。其次是人手问题,李福敏将曾在医药公司工作过的大姑姐、王云庆的姐姐王云芳、王云庆五姨家的弟弟闫亮叫来帮忙。因资金不足,王云芳还借给李福敏30万元用于购买药品。于是,李福敏在济南市市中区某小区租房正式经营药品。2016年10月,闫亮又找来林洪江帮忙。
    其间,李福敏和丈夫王云庆负责到天津、北京购买药品,通过物流发回济南;王庆芳负责整理药品,参与销售药品;闫亮和林洪江负责物流收发、整理药品,闫亮还参与销售药品。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李福敏等人又招聘了数名业务员,分别负责山东菏泽片区,龙口、莱州、蓬莱等山东各片区的药品销售。案发前,李福敏等人的销售网络已覆盖山东省17个地市及周边区县,供货药店达到100余家。
     未能遏制住对金钱的渴望
     2017年1月,有过十多次合作的莱州某药店客户钱树成给李福敏打电话,称年底前要进一批药品备用,并提供了药品种类数量。李福敏遂根据钱树成的要求,安排人员通过物流发送了该批药品,价值22万元。
     就在自认为又要收到一批货款之时,李福敏接到物流公司电话,称药品到达莱州后,被莱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扣押。李福敏遂即给钱树成打电话,但一直未打通。药品被扣后,李福敏收到一条短信,称其是莱州药监局工作人员,让其到莱州处理药品一事。李福敏在医药公司工作过,她知道经营药品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出于心虚,她没有到莱州处理有关事项,还自欺欺人地认为是药店和物流公司合伙欺骗他们。
     为防止被查,李福敏等人于2017年春节前停止了药品销售。可过了一段时间,她难以抵挡巨大的利益诱惑,在春节过后,李福敏又在济南另一小区租房继续从事药品经营。为谨慎起见,之前用于收取货款的用闫亮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不再使用,改由用其妹妹李红敏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收取货款。李福敏等人的不法行为仍在继续。
     快递现端倪
     2017年1月5日,莱州市某物流快递员小张,像往常一样去某大药房送快递:“老板,你的快递又来了。”小张大声吆喝着,突然小张被药店门口的一块石子绊了一下,箱子摔在地上,露出了箱子里面的东西,全都是药品。药店老板顿时很紧张,他迅速签收了快递,将小张打发走。这时小张仿佛明白了什么,“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经常往这家药店送这种大箱子,从今天情形看,送的应该都是药品。而按国家规定,药品采购应该是统一的,不应该通过快递私自买卖,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快递员小张回到单位后拨打了110报警,但是110对这个情况没有引起重视,小张自己也不知道哪个部门负责这件事。经与同事聊天,得知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有立案监督权,于是第二天一早,小张来到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映了用快递邮寄药品的情况。
    莱州市人民检察院经过线索分析,认为邮寄人很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犯罪或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遂立即将线索移交给莱州市公安局,要求公安机关查明举报情况。
    公安机关经到物流公司调查,初步查明此案涉案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但受警力限制,一直未予立案。莱州市人民检察院遂向公安机关依法送达《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督促其立案侦查,并派出侦查监督业务骨干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于2017年1月15日立案侦查,并根据物流线索,在济南的某小区民居内查获了一屋子的药品,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经初步侦查,公安机关认为李福敏、王云芳、闫亮、林洪江、李红敏等人从天津、北京等地回收药品,运输回租住的仓库后,经分捡、整理,通过邮递方式销售到山东各地,涉案金额近千万元,涉嫌非法经营罪,遂对五人提请批准逮捕。
    消费者要提高防范意识
    2017年5月18日,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李福敏、王云芳、闫亮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对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林洪江系从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李红敏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
    同年5月25日,莱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逮捕和不逮捕决定后,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告,并继续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对扣押药品的真伪进行鉴定,以查明李福敏等人是否涉嫌非法销售假药、劣药犯罪。同时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加大对涉案在逃人员的追捕力度,深挖药品来源“上线”及药品销售“下线”,彻底摧毁这一犯罪链条。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办案检察官说,对此类涉及民生的案件一定要从严查处,以有效震慑不法分子。同时建议,消费者购买药品时尽量到正规大药店购买,对购买的药品通过看包装、闻气味、查外表等多种方式进行鉴别,必要时可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进行查询,防止买到来路不明的药品或假药。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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