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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整形后严重感染索赔成功
发布时间:2017-08-25 10:56 | 来源:法制与新闻


 文_佳木 江南

 
    上海的爱美女士张靓靓通过网络搜索选择了一家微整形机构,不料却遭遇手术失败,脸部出现严重感染继而影响到日常生活。为此,张靓靓将这家微整形机构的经营者以及手术操作者双双告上了法庭。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两人连带赔偿张靓靓3.8万余元。
 
网上搜索机构贸然整形
    现年34岁的张靓靓素来爱美。2015年7月,她通过某点评网站搜索到一家名为“FACEBOB-BI”的整形美容机构,并通过网页上显示的手机号码联系上了这家整形美容机构的工作人员刘晓娜。
    在咨询了瘦脸、去黑眼圈等项目的费用情况后,张靓靓第二天就来到了位于徐汇区某写字楼内的这家整形美容诊所。刘晓娜为她做了三项微整形手术,共花了8000多元。当时,诊所的负责人李海涛也在现场,他向张靓靓介绍了诊所的情况,并承诺店里所有的针剂和药品都是正规进口、有药准字的。
手术后,刘晓娜又告诉张靓靓,之前她在电话中咨询的鼻内填充物玻尿酸取出手术也是自己诊所的常见项目,可以帮其操作。于是,几天后张靓靓再次按约来到诊所,让刘晓娜为自己    取出4年前做微整形手术时注射在鼻部的填充物。其间刘晓娜使用了含有消炎及麻醉药物的所谓膨胀针剂,并通过挤压、揉捏方式提取,结果却未能取出填充物,反而让张靓靓的脸出现了大面积的红肿和淤青。由于手术失败,诊所没有向张靓靓收取费用,让她回家后热敷脸部。
 
手术失败脸部严重感染
    张靓靓本以为,这种小手术即使没成功,自己回去敷个脸也就好了,却没想到手术后好几天都没有任何好转。张靓靓将情况告诉了刘晓娜,并让她陪自己去诊所进行了咨询和诊疗。见感染情况十分严重,刘晓娜又赔偿给张靓靓1500元。
    然而,在手术后的近一个月里,张靓靓的脸始终处于严重感染的状态。她辗转在各大医院,花去医疗费1200多元,往返交通费用近400元。
除此之外,张靓靓还面临着日常生活的严重困扰。张靓靓称,她当时在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人事部经理一职。由于治疗期间的脸部伤情非常明显,自己无法正常上班,甚至没办法回家面对孩子,于是躲在宾馆、网吧等地方过夜。为此产生的误工、住宿、餐饮等费用也是一笔大数额。
    好在经过近一个月的治疗后,张靓靓终于好转。随后,她将该整形美容机构的负责人李海涛和手术操作者刘晓娜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共同赔偿自己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多项费用合计7余万元。
 
整形药剂系非法采购
    法院查明,2013年9月李海涛开始以香港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他从台湾等地非法采购大量复合维他命B注射液、保肝注射液等药品或针剂,在未获得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销售牟利,同时与刘晓娜合作开展微整形美容、整形中介等业务。
    在张靓靓诉李海涛和刘晓娜一案中,李海涛、刘晓娜的行为造成作为消费者的张靓靓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对此两人应就张靓靓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张靓靓的诉请中,主张的精神损失费数额过高,主张的后续治疗费因目前尚没有需后续治疗的依据,暂无必要支付。最终,法院判决李海涛和刘晓娜连带赔偿张靓靓3.8万余元。
    同时,李海涛、刘晓娜等4人非法从事药品批发、微整形注射等经营行为,也被有关部门查处。4名被告人最终被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到5年不等。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责任编辑:宋依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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