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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枭雄”的灰色轨迹
发布时间:2017-08-25 10:46 | 来源:法制与新闻


 文_林达

 
    上海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冯军(正局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于2015年11月12日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和冯军一同受审的还有他的妻子陈嘉荔。检方指控,冯军涉案的受贿金额超过4300万元,还有760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7年3月29日,冯军被上海市一中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冯军成为上海受贿金额最大的落马国企高官。
 
头顶光环进军“上海滩”
    上海市电力公司是从事上海电力输、配、售、服的特大型企业,统一调度上海电网,参与制定、实施上海电力、电网发展规划和农村电气化等工作,并对全市的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进 行监督和指导。公司直接管辖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施工、科研、医院、能源服务、培训中心等26家单位。
出生于1957年的冯军,祖籍苏北,长于南京。1979年5月,冯军从南京供电局城北供电所接线工做起,一干就是4年。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扎实的基本功使他在国电领域很快就崭露头角。他先后担任南京供电局下属供电分局局长、南京供电局用电处处长,南京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营销部主任、副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1年12月,意气风发的冯军赴沪上任,接替上海电力原老总周永兴。其间,他曾三次荣获国家电网公司特等劳动模范、江苏劳动模范称号。2013年冯军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进入沪城后,冯军继续推进和加大电力系统的改革力度,工作作风高调强势。在上海电力,冯军以工作狂著称。《国家电网报》2013年5月发表的一篇《冯军:攻坚克难排头兵 企业发展带头人》文章称,冯军是上海电力“工作最忙、睡得最晚、休息最少”的人。报道说:“国网上海电力本部机关的部门主任们感慨,冯军办公室所在那个楼层的会议室外,常常有十几个主任在候场,因为前一个会议结束后,冯军会马上召开下一个会议,往往一开就是连续六七个会。冯军的司机记得,结束了原定对政府部门的拜访,冯军经常临时决定前往就近的基层单位看看,因为在冯军看来,不该浪费‘一箭之遥’的地理优势,得抓住一切机会了解方方面面的工作情况。冯军的秘书曾说,回到安在招待所里的那个家之后,并不意味着他一天工作的结束,因为夜深人静之时,冯军还得归纳、总结、思索、决策,所有人都知道,大事、小事冯军都要亲力亲为,可能是因为他感到责任重大。”
    2013年8月,国网上海电力公司发布消息称,总经理冯军参加“12319城建夏令热线”活动,现场接听14个电话,客户满意率100%。电力公司一内部人士说:“冯军的工作方式打破了大家十几年来的习惯。他不下班谁敢下班?中高层干部下班后几乎都不敢回家。上海人比较讲情面和体面,不会用很粗鲁的方式对人,冯军强硬铁腕的做事风格自然会令当地人不快。2014年10月他落马后,大家的工作时间才恢复正常。”
    就这么一个在电力系统叱咤风云的人物,一个荣誉满贯的国企老总,怎么会堕落成为金钱的奴隶?
 
    利用职权接受多家民企行贿
    刚担任电力部门领导,冯军也曾想当个“清官”,甚至练就“金刚不坏之身”。有一次,冯军因为“拒绝了一位企业主送来的钱款”,竟被上面一位领导批评:“怎么这么不近人情?人情猛于虎。”
    办案人员披露,冯军绝非“傻子”一个,他当然知道:“领导这样批评我,说明那位企业主与领导也是朋友。领导批评的潜台词,其实就是让我收钱办事。我如果收了钱,是否意味着既与企业主交了朋友,也毫无疑义地与领导成了朋友?日后有这样的领导加朋友罩着,我还怕什么?”贪婪的闸门由此打开。
在江苏、上海电力行业担任领导的经历,也成为冯军谋取私利的便利条件。
    据起诉书显示,冯军涉嫌索贿、受贿对象几乎均为江苏籍民营企业家,其中包括业内知名的上市企业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林洋电子)董事长、总经理陆某。“林洋集团”是国内最大的电表生产企业之一。江苏省工商局官网显示,陆某名下有四家在江苏注册的企业,其中,林洋电子1995年11月在江苏启东市设立,注册资本4亿多元。起诉书称,2005年至2014年,冯军任江苏电力副总经理和上海电力总经理期间,为陆某的公司向江苏电力、上海电力供应电表一事上提供帮助,由此索取和收受陆某贿赂共计286.84万余元人民币、215.02万港币和20万美元。
    冯军案最大的“金主”,是一个名叫李彤(另案处理)的男子。公诉人说,李彤是南京业基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江苏汇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南京优路电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这三家企业,其生产经营均与电力设备有关,如电器设备、高压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配电箱、输电线路钢管塔、电线电缆等产品。中国招投标网显示,南京优路的低压电缆以及汇通电力的U型挂环等产品因质量不合格,被江苏电力列为2014年不良供应商,并给予暂停协议执行和订单分配、冻结在库物资领用、责令供应商到仓库整改换货等处理。
    但在2014年之前的十年,冯军担任江苏电力副总经理、总经理及上海电力总经理等职务期间,为李彤公司向江苏电力、上海电力供应电缆、铁塔、配电箱等业务中提供帮助,谋取利益,伙同其妻陈嘉荔索取或收受李彤贿赂共计1790万元人民币、29.99万美元;冯军单独索取或收受李彤贿赂共计370万元人民币和86万美元。其中,2010年3月,冯军以妻子理财为名向李彤索贿,李彤将一张工商银行卡交给陈嘉荔,并先后将790万元人民币和9.99万美元存入该卡。半年后,李彤又为冯军在南京市庐山路166号房产支付税费133.7万元。之后,冯军、陈嘉荔还一次收受李彤存入该卡的1000万元贿赂款。
    除了收受李彤上千万元人民币和几十万美元的现金贿赂,冯军夫妇还收受李彤给予的路易威登手表、雷达手表、宝格丽手镯等奢侈品。2014年,生怕在审计中露馅的冯军将1000万元“还”给李彤,但言明“过段时间我再拿回来”。
    江苏兴宇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某,喜欢逢年过节送冯军“小纸袋”,让冯军为他的公司在承接江苏省电力公司基建业务、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2011年至2014年,每逢春节中秋,姜某都会与冯军夫妇一起吃饭,吃饭时,就把装有邮政储蓄银行卡的“小纸袋”塞给他们,几年下来共将存有392万元的155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送给冯军,开户人皆为姜某,密码都是6个6。
 
    买房卖房“稳赚不赔”
    在冯军被指控的受贿事实中,包括为多家企业在承接电力公司电缆业务、供应电表等业务中提供帮助。冯军在招投标过程中和招投标办负责人“打招呼”,请负责人“在同等情况下给予关照”。而招投标成功的企业也投桃报李,给予冯军丰厚的回报。
    冯军在受贿方式上还独辟蹊径。在涉嫌向冯军行贿的企业家中,多人都曾“接盘”冯军卖出的房产和汽车,价格均高于市场价。
2007年,时任江苏电力公司副总经理的冯军看中了由其单位下属三产开发的一处房产,但觉得自己出面“不妥”,就让“好友” 李彤以390万的价格先买下来,再过户给自己。随后,冯军让妻子把房款通过银行转账付给了李彤,但房子的过户手续费、税费都由李彤支付,共计31万余元。李彤还被迫当起了冯军房产的“接盘侠”。2010年初,冯军约李彤到一处茶楼喝茶,闲聊中说自己有一房子要卖掉,还说这套房子装修很好,材料都是进口的。冯军问李彤能不能把这套房子买下来,并开价620万。“冯军既然开口了,我只能同意接手,不然业务就会受损。”李彤说。经查,该房产售价明显高于市场售价185万余元。
    2008年至2012年,冯军如法炮制,先后将其在南京的另三套住宅分别“出售”给“关系户”陆某、张某、赵某,共涉嫌索贿585万余元。然而,冯军并不认为“高价卖房”属于受贿。他认为:“我的房子有豪华家具、高档电器,那个价格是合理的,相反,评估价只是按普通二手房的裸房计算,太低,以此计算我的受贿金额,不合理。”另外,2012年7月,一辆冯军妻子使用过的奥迪汽车购买时花70万余元,两年后卖给企业老板朱某价格为100万元。冯军说:“价格都是对方提的,但我觉得这样比较隐蔽。”对这些,公诉机关认定冯军是受贿行为。
 
7600万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在冯军受贿案中,检方指控其有7600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而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这些巨额财产中,就包含不少古玩字画。仅仅紫砂壶,就有几十把。这些东西,冯军都拿不出购买凭证,都被视为非法所得。“我搞文物收藏有30多年了,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了。那些年,东西都是通过交换得来的,没发票,也根本没想着再卖。”冯军说,有的物件是刷卡买的,也没留下凭证。
    “这些物件的价值今非昔比。”冯军称,他很喜欢紫砂壶,上世纪八十年代以800元买下一套名家之作,如今已然价值几十万元。他自称曾到新疆买和田玉,“论公斤卖,现在都论件卖,根本不可同日而语。”此外,还有为数不少的字画、沉香等,都是很早以前入手的,如今已增值数十倍、甚至上百倍。冯军的代理律师陶武平认为,这些古玩的价值评估报告是2015年3月作出的,以现在市价计算金额,显然不合理,自然增值的部分不应计入。对于这样的计价,冯军感到“有点委屈”。但法院最终未采纳冯军及代理律师的意见。
    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罪,冯军认为,这些钱并非说不清楚,“我年薪100多万,我太太年薪超过200万,我们还理财、炒股,收入不菲,也有来自亲友的馈赠,例如我父母就给我太太很多首饰,我在江苏任职期间的各种津贴、奖励,数额不小,拥有数千万元财产应属正常。”然而,检方却指出,冯军和妻子的工资、津贴、理财所得,已经计入他的合法收入之中。案发时,冯军家庭持有房产4套,价值6900万余元;持有银行、证券存款共计价值3900万余元;另有书画、珠宝玉器、高档酒类、象牙、钟表等贵重物品12类4239件,价值5300万余元。令办案人员瞠目。
    2014年10月28日,冯军从北京开完会,在机场被纪委人员带走。到案后3个小时,对受贿索贿行为全部交代(后起诉书对此予以认可,冯军和陈嘉荔受贿犯罪系自首)。
同年10月29日,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近日,在中央第二巡视组的指导下,上海市纪委对上海市电力公司总经理冯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组织调查。
    2015年1月2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国电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冯军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冯军被刑拘,两天后其担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高级专员的妻子陈嘉荔也被刑拘。2月4日,冯军、陈嘉荔双双被批准逮捕。
 
庭审中称罪行与妻子无关
    冯军曾是国电系统的风云人物,在工作岗位功勋卓著,身上贴有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的标签。冯军被抓后的一年里,上海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和上海市委原常委、副市长艾宝俊先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的调查。据悉,戴、艾二人落马与冯军直接相关。其中,戴海波与冯军过从甚密,其妻薛冬梅的企业发展壮大,更与冯军密不可分。
2015年11月12日,冯军案开庭。其超亿元的涉案金额一经媒体报道,震动沪上。起诉书指控冯军涉嫌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中,伙同妻子陈嘉荔,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600万余元;单独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1700万余元,另有760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妻陈嘉荔作为同案犯与冯军同时出庭受审。此外,检方认定两被告人受贿犯罪系自首,冯军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且一人犯数罪。
    开庭之前,卷宗被用小推车送进来,分三摞堆放在公诉方桌上,每摞大约有一尺高。上午9时30分,在上海一中院第一法庭,庭审准时开始。冯军一头花白短发,身穿灰色毛衣,步履缓慢;其妻陈嘉荔面色平静,身着深红色外套,向旁听席上的亲友点头示意。为两名被告人辩护的3名律师来自同一律所,其中有沪上知名律师陶武平。“谋取利益是事实,我是出于私心贪欲做这些事情的。这些罪名我都认,跟我太太没关系,她只是替我去拿东西,并不知情。”庭审伊始,冯军的第一句话,便将罪责尽数揽在自己身上。
    “都是我受贿的,和太太没有关系。”在控辩双方对冯军和妻子共同犯罪事实进行询问时,冯军多次表示,“她不知道,是我指使她去拿钱的。”还称妻子身体不好,曾经患过癌症,情绪十分激动,一度哽咽。“她和我讲过很多次,不能收,会出问题的。”据冯军交代,妻子只是代他去拿东西,不会看里面有什么。陈嘉荔在庭审中也表示,与李彤等人见面,都是冯军让她去的,她并不看文件袋或礼品袋中有什么东西。只有冯军让她查看银行卡或转账时,才会代为操作。不过,陈嘉荔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罪名和事实并没有异议,也在庭审中表示“不应该收他们的钱”。
    2017年3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民众与媒体高度关注的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军等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冯军利用时任江苏电力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受贿折合人民币4340万余元;被告人冯军7600万余元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据此,法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冯军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责任编辑:宋依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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