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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管强拆耗资千万足球场
发布时间:2017-08-08 18:20 | 来源:法治与新闻


本刊记者_刘志月  见习记者_何正鑫
    规划绿地变垃圾场,垃圾场变足球场,足球场经认定属违建遭城管强拆,一石激起千层浪。
    今年6月中旬,有网友爆料,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奥山世纪城旁一处投资上千万元的足球场,因“莫须有”的原因遭当地城管部门强制拆除,相关网帖迅速引发热议。
   对此,城管部门回应称,涉事足球场未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违法占用规划绿地,城管部门早在项目建设之初就多次下达相关整改通知书,但建设方迟迟未整改。
   足球场项目遭拆是因为“莫须有”的原因还是“违建”?各执一词的双方谁在说谎?争议由何而起……
   带着诸多疑问,连日来,本刊记者进行深入调查采访。
    投资千万足球场遭拆
    一则题为《男子花千万将垃圾场变足球场莫名被拆城管:拆错了》的网帖,成为事件缘起。
    前述帖文称,建设者投资近1200万元将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奥山世纪城旁一处堆放建筑垃圾的闲置地改造成足球场并搭配了全民健身设备、停车场等公共设施。今年3月,因一些“莫须有”的原因,足球场部分围网和灯杆遭城管部门拆除,球场停业至今。
    网帖指出,该球场用地原规划为绿化用地,未整改前属于绿化拆迁工地。在足球场项目实施前,该地长期堆积野土、装修和生活垃圾,久而久之被周边居民投诉“脏乱差”,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足球场建成投用后,受到附近居民的欢迎和支持。
   “然而只是因为被一户居民投诉,杨园街执法中队就要求强制拆除足球场并停止营业,并且拆除手法极具破坏性,所有围栏、灯光设备全部拦腰切割,无法恢复,造成球场直接财产损失超过200万元。”帖文控诉道。
    为证明所言属实,发帖者还发布了足球场建设前后对比图片。
    垃圾场、强拆、城管……众多热门“关键词”,帖中所提足球场建设方及城管部门很快卷入舆论漩涡。
    球场“扰民”争议
    涉事足球场全称城市主场足球场(奥山店),系城市主场(武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所建。
    6月14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处于闲置状态的足球场共有8块场地,此前拆除的隔网和灯光设备已经不见踪影。足球场一旁则是一个简易的露天停车场和一排活动板房。
    “三个多月前就被城管部门拆了,听说是有一户居民一直投诉说球场噪音扰民,这里原来是块空地,堆了不少建筑垃圾,球场建成后,小区大部分居民是很支持的。”停车场管理人员告诉记者。
    不过,前述管理人员称,自己仅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并不了解其他情况。
    “原来蛮热闹的,几乎每天都有人来踢球,场外好多人围观,两三个月前不知道什么原因被拆了,挺可惜。”附近商户说。
     对此,居民陈大爷则有不同看法。他说,足球场建成后人来人往,灯光、噪音有时确实影响休息。
   “这里原本为二七长江大桥配套绿化工程,二七桥通车四年,附近小区也都建成交付,这块地依旧没有任何主管单位进行建设,违法违建足球场占地时间长达一年。”
   “原来规划是公园,但是迟迟得不到建设,长期以来被违建成足球场停车场,非法收入不说,还扰民。”
    在武汉市委市政府主导设立的“城市留言板”上,记者看到多条有关城市主场足球场(奥山店)的投诉。
    杨园街党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证实,该足球场确实因噪音、违建等原因遭到居民投诉。
   对此,城市主场(武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奥山店负责人谢雄觉得有点“冤”。
    “一开始确实有居民反映情况,我们一直积极和有关方面协调解决问题,得到了大多数居民的谅解,只有一户居民一直坚持投诉。”谢雄说。
    谢雄介绍,球场白天免费提供给公众使用,原本营业时间为晚上11点,后来针对居民投诉,公司把营业时间调整到了晚上7点到9点。
    谢雄说,该足球场于2016年3月初建成,同时配建了健身器材、篮球场等公共设施,受益最多的是附近居民。如今,球场隔网和大灯被隔断,拆除造成的损失近200万元。
    官方认定项目“违建”
    对于强拆一事,城管部门则有不同说法。
    武昌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官方微博“关于奥山世纪城边违建足球场的情况说明”显示,该场地确由城市主场(武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投建,面积1.2万平方米,足球场旁修建更衣室的休息室共两层,占地12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平方米。
   “说明”称,足球场建设期间,杨园街城管综合执法队接到群众反复投诉该地违建,并反映夜间噪音、灯光扰民。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后发现,争议地块应属城市绿化用地,球场建设未取得任何土地审批手续和规划审批手续。
    根据官方说明,城市主场足球场(奥山店)属违法建设,后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其停止施工行为并下达了相关执法文书,责令其限期自拆。城市主场(武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要尽快办理足球场的相关手续,同时在规定期限内对更衣室和休息室进行了自拆。
   “其间,执法人员多次上门督促其停工、自拆,但该公司并未停止建设,并边建设边经营收费。”前述“说明”称,因该公司一直没有取得相关合法手续,2017年3月2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有关规定,杨园街城管执法中队拆除了足球场围栏、灯具等设施。
   “违建”认定如何得出?建设之初即被认定违建的足球场如何长成?球场缘何在营业一年之后突遭拆除?
   为进一步了解详情,本刊记者前往武昌区城管委采访,不过,该单位宣传科工作人员表示,官方已给出详细说明,不再就此事接受采访。
    体育发展遇“缺法”尴尬
    违建足球场背后,是中央有关体育设施建设精神遭遇的“落地”尴尬。
    2014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鼓励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
    次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再次强调,要因地制宜建设足球场,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林带、屋顶、人防工程等,建设一大批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
    此后,各地先后下发通知,鼓励支持足球场等体育设施发展建设。
    根据2015年修订实施的《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第16条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规划要求,按照相关规范在公园、江滩、河滩、湿地、生态隔离带等地,建设健身绿道、健身路径、健身广场、游泳池和球类运动场等公共体育设施,实现绿地与体育用地在功能上的复合利用。
    “中央和省市都有相关文件规定,但是却没有有关利用绿地建设体育设施的具体细则,我们还咨询过有关部门,但都说变更不了土地使用性质,没办法办理规划、建设许可证等手续。”谢雄说。
    此前,武汉市体育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武汉市作为首批足球改革试点城市,国家出台了相应文件,但在推进建设过程中,如何做到在不影响市民的基础上服务市民,又符合地方法律法规,将其纳入政府规范管理,这一难题亟待破解。
   “就目前情况看,要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尤其是规划绿地是很难的,提出申请规划部门也不可能批准。”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徐亚文直言。
    规划用地“闲置”应重视
   “从法律角度而言,只要依程序下达了《违法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违法建设强制拆除事先催告书》等,而当事方又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行政诉讼,城管部门依法对违建进行拆除是有根据的。”徐亚文说。
    在徐亚文看来,国家支持足球场等体育设施建设,但前提仍是依法依规。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闲置规划绿地上建起足球场,于情有理,但于法无据。
    徐亚文认为,城市规划建设着眼长远,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其间必然会出现因“规划”未落地导致土地闲置的情况,如何充分将城市建设未到位的规划闲置用地利用起来是个难题。
    “从法律上来讲肯定是有依据的,但此事在处理上有些过于简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秦小建认为。
秦小建指出,城管部门在接到有关投诉后应该有一个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的过程,噪音扰民投诉背后,涉及规划、税收等各个方面。把闲置公共财产利用起来建成足球场是件好事,国家有导向有规划,有关部门应该真正站在社会管理的角度考虑和解决问题。
    华中科技大学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退休教授赵宪尧也在关注城市规划用地性质的尊重和保护问题。
   “规划是一定时间要达成的建设目标,规划绿地在还没有变成绿地之前,有单位投资临时将其用作公共停车场、足球场等是件好事,更重要的是在有效利用闲置 土地的同时如何保证规划落地。”赵宪尧说。
    赵宪尧直言,城市建设者和规划者等各方应该更好地沟通,可通过召开公开听证等形式,从公众利益出发考虑“该不该做”的问题,切记不作为、懒作为。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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