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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开始步入民法典时代
发布时间:2017-04-23 15:43 | 来源:中国法制与新闻网


特约记者 陈霄

   实现了我们60多年来的梦想,我们为民法奋斗了一生,老了总算看到《民法总则》的出台。”87岁高龄的中国著名法学家、民法学泰斗江平3月17日在北京召开的《民法总则》通过研讨会上说,虽然仍有一些遗憾,他给予这部法律以高度评价。
当天参会的法学学者和立法者认为,《民法总则》颁布的意义,无论怎么评价都不为过。
   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总则》。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小君说,《民法总则》的出台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
   外界评价说,中国开始步入民法典时代。

   怎么评价都不为过
  “《民法总则》作为21世纪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是新的历史时期新一届领导集体带领中国坚定走市场经济之路的一个重要标识”,中国法学会民法典专家起草小组的领导成员之一陈小君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民法总则》同时彰显了很多微言大义的法治精神,例如私权神圣、权利本位、契约自由、公序良俗、诚实信用等,均以国家民事立法形式确认,定会极大促进法治精神与法律意识在民间社会的成长。
   陈小君认为,《民法总则》的出台是中国法律体系建成的重要标志,它完善了中国法律体系。
   对于普通人而言,《民法总则》的最大意义可能还是在于它回应了中国社会过去数十年来的现实变化。
例如,《民法总则》确立了绿色原则,这体现了当下极力提倡的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民法总则》提出了法人的全新分类方法,摒弃了旧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分类;《民法总则》完善了监护制度,呼应了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民法总则》强调个人信息、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适应了信息和网络时代的需求……
   此外,《民法总则》试图解决近年来常常引起热议的行为带来的法律困扰,比如保护好人好事,《民法总则》增加了侵权行为免责条款,鼓励公民间的紧急救助。
   “现实生活的变迁是改革的出发点。”参与民法典起草工作的主要学者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民法总则》展现了我国社会很多重大的变化。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孙宪忠曾连续四年在两会上提交编纂民法典的议案。
   外界更喜欢用一个崭新的时代来评价这部现实贴近性和学术专业性并存的法律出台的意义,新华社引述的一句评价是“标志着中国法制建设的重要转折,中国开始步入‘民法典时代’”,中国日报网引述的一段评论中则说“《民法总则》的通过是中国走向国际强国进程中的分水岭,没有世界一流的法律体系,中国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强国”。

   分编将更艰难
   在3月17日北京的研讨会上,学者们在高度赞颂《民法总则》的同时,也提到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遗憾,不少学者提出在民法分编的编纂过程中进一步完善。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在高度评价《民法总则》的出台之后,也提到了其存在遗憾,其中一些内容与分则条款有冲突:“今后是删改总则还是删改分则,需要作进一步的技术处理。”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在发言时也专门提到了《民法总则》与现行民事特别法的整合问题,他认为只有通过法律的解释和填补,才能使《民法总则》的精神得到贯彻落实:“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一个是法人制度和公司法的协调,另一个是法律行为制度和合同法的协调。”
   孙宪忠此前告诉记者,《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纲领,一旦确定,整个民法典的体例也已基本确定。事实上在《民法总则》的起草过程中,立法者也在考虑整个民法典的谋篇布局,整个编纂工作要完成两大使命,即弥补现行民事立法之间的漏洞和弥合各民事单行法之间的冲突。
   按照目前公布的立法计划,在《民法总则》通过之后,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争取于2020年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透露,民法分编的起草和编纂已于2016年底时全面启动,目前暂定为五编(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明年一次性提交审议,第一次审议之后,将各分编分拆开,分阶段审议,交错进行。
   不过,张荣顺也承认,分则至少五编,“大家意见多变成六个也说不定”,他提到《民法总则》的起草过程中最艰难的事情莫过于在纷纭的意见中取得共识。
   陈小君告诉记者,对于现在提出的分则的五编,学界已存共识,但学界实务界可能会对人格权要不要单独成编、合同编要不要做成债法编设置债法总则等问题有不同主张。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石宏在3月17日的研讨会上表示,接下来分编的立法工作将更为艰难,因为每一编都有单行法,已经过多年实践,学界实务界的观点会更多,立法者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进行有效的权衡和取舍,会更艰难。

   民法典的艰难历程
   自1949年以来,中国曾先后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4次启动《民法典》的起草编纂工作。
   据介绍,前两次由于当时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和指导方针方面的原因而停止;1979年第三次起草时认为制定一部完备的民法典条件还不成熟,因此确定了先制定民事单行法的方针。现行的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制定的。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进行了初次审议,由于各方面认识不尽一致,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先后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目标,拉开第五次民法典起草的大幕,随后民法典的起草工作进展迅速。
   2016年6月、10月、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并且先后三次于会后将《草案》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收到15503人次提出的70227条意见。两次将《草案》印送全国人大代表征求意见,还将《草案》印发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大、法学教学科研机构征求意见。
   张荣顺两次在公开场合引用法国政治家罗贝尔·巴丹的话来说明这样的成就:任何编纂法典的举措,想要取得成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有利的时机、有才华的法学家和有政治意愿。“政治意愿摆在最后,实际上是最重要的。”
   石宏介绍,中央对民法典的编纂很重视,在《民法总则(草案)》第一次审议前,中央政治局专门开了一次常委会讨论《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亲自召开四次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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