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的受贿经
本刊记者_刘志月 见习记者_何正鑫
刘刚,男,汉族,1956年生于湖北武汉。曾任武汉科技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学院纪委书记,2003年5月起任湖北美术学院党委书记。
2013年8月2日,因涉嫌犯受贿罪,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刘刚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6日被批准逮捕。此案经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近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刘刚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刘刚的妻子也因受贿罪获刑三年,缓刑四年。
艺考考生走后门过关
2010年2月,武汉同天艺术培训学校美术考生潘某和袁某参加了湖北美术学院组织的专业校考,但两人感觉发挥不好。
为了能够顺利被湖北美术学院录取,潘某和袁某的家长找到武汉同天艺术培训学校校长龙某,请他帮忙找关系走后门,各支付了数万元费用。收了钱,龙某便开始“运作”—打电话请刘刚帮忙,并提供了两名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有了刘刚的关照,潘某和袁某两人顺利通过了湖北美术学院专业校考,于2010年7月被录取。为了表示感谢,2010年8月,龙某将6万元现金送至刘刚家中。
2010年7月,为了让考生朱某顺利考上湖北美术学院,龙某再次找刘刚帮忙。这一次,刘刚安排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办工作人员,以增加在湖南省招生名额的方式录取了朱某。
事后,龙某给刘刚家中送去3万元。
“刘刚当时说,这名考生是外省调剂录取的,3万元是要交给学校的赞助费。我一愣,意识到他这么说是觉得没有给他个人好处费,于是又给了他一个装了1万元现金的信封。”龙某向检察机关证明。
此后,龙某多次找过刘刚帮忙,累计为其送去10余万元。
2002年前后,担任武汉纺织大学教授的刘刚之妻王某某,受单位指派到江西省招生。其间,她结识了江西省南昌市招生中介蒋某。2009年至2012年间,蒋某通过王某某找到刘刚,在湖北美术学院招生中为其介绍的考生帮忙。
在刘刚的帮助下,湖北美术学院先后录取了17名蒋某推荐的江西籍考生。作为“报酬”,蒋某分4次送给刘刚妻子94万余元,除去刘刚向学校招生办缴纳的赞助费,夫妻二人实际获利43.9万余元。
除教育机构外,刘刚还多次收受梁某、李某、廖某等学生家长以及美术教师顾某等人10余万元,关照其子女或朋友子女顺利入读湖北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多名工作人员证实,该院实行自主招生,刘刚系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对于关系考生,可以通过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关照,也可以通过追加某些专业的招生计划名额给予照顾。
“专业考试成绩公布之前,学校会召开学院行政办公会。会上,各个学院领导都会把各自的关系考生名单报出来,经过整理之后交给招生办。招生办根据关系考生的分数,扩大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尽量把这些关系考生‘框’进合格分数线内。”湖北美术学院多名证人向检察机关证实。
若是考生分数太低,排名靠后,则通过追加招生计划名额的方式给予照顾。在录取阶段,湖北美术学院在接到省招生办的招生计划后,会先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好每个专业名额。在这一过程中,按照惯例,湖北省教育部门还会追加一部分考生名额,若关系考生的综合成绩在该专业原有招生计划之外,就把追加的考生名额多分配几个到关系考生报考专业内。
给予照顾助人升职
1982年本科毕业于武汉化工学院的刘刚,自1987年到武汉科技学院工作后,仕途顺利,历任院团委书记、系党总支书记、总务处长,1998年9月任院党委副书记,兼院纪委书记。
2003年5月起,刘刚调任湖北美术学院党委书记,成为正厅级干部。常年担任单位“一把手”,给院内下属进行职务调整对他来说只是说句话的事儿。
2006年上半年,时任湖北美术学院宣传部副部长的苏某被提拔为部长。3年后,学校中层干部轮岗期间,苏某在刘刚的关照下转任人事处处长。
2012年初,刘刚家开始装修位于学校附近的新房。为了感谢刘刚之前对自己的照顾并希望继续得到关照,苏某提出为其支付购买木地板的货款,刘刚表示同意。
相关订货合同、缴款单、销售全款发票、POS机刷卡消费明细等材料证明,苏某一共支付了5.83万元。
除了木地板,刘刚家中昂贵的沙发、餐台等物品,也是他手下的员工为了“感恩”所赠。不过,借职务便利大肆受贿的同时,他也时时绷着弦,不忘采取些补救措施。
2011年年底,湖北美术学院组织竞聘一批副处级以上中层干部,其中包括保卫处副处长一职。
竞聘工作开始之前,刘刚向几位学院领导提起,保卫处职员胡某工作比较辛苦,平时表现也不错。在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正式的任命人选时,刘刚再次对胡某提出表扬,直言其适合担任保卫处副处长一职。
竞聘工作开始后,胡某顺利成为候选人。其间,胡某安排手下保安联系了浙江省浦江县一家家具公司,陪同刘刚亲自去挑选家具。刘刚看中乌木皇宫椅3件套、富贵沙发3件套、明式餐台7件套,价值共计人民币13万元,胡某为其掏了腰包。
有了刘刚力荐,2012年1月,胡某顺利坐上湖北美术学院保卫处副处长的宝座。
不料,胡某担任保卫处副处长才一年多,便因涉嫌受贿罪被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查办。因担心受贿一事败露,刘刚将13万元现金交给了胡某之妻,称该钱款系胡某此前为其垫付家具款所欠。
打招呼帮人拿工程
刘刚真正落马,源于湖北美术学院新校区工程项目的建设问题。
2008年5月,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新校区一期工程进入招投标阶段,建筑商王某通过中间人何某找到刘刚,要求给予关照。之后,刘刚安排院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许某与负责该工程招标代理公司总经理恽某协调此事。
2008年6月,王某所在的湖北中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接了该项目公共课部、基础课部和1-4号招待所建设工程。一个月后,为感谢刘刚的帮助,王某与合伙人通过何某分两次在刘刚办公室送其20万元、15万元。
同年10月,为尽快拿到工程款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王某辗转邀请刘刚到湖北美术学院老校区附近一家餐馆吃饭,饭后送给其20万元。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事后,刘刚按照老办法,给学校计划财务处有关负责人打了招呼,后财务部门支付了中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进度款并退还了保证金。
“按理说,学院一期所有工程都只能由招标代理公司负责确定中标公司,但是实际操作是由学院几个领导勾选出来的,谁交了保证金就让谁中标,然后再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办个手续,走过场。”湖北美术学院职工胡某向公诉机关透露。
2009年下半年,湖北美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建设工程开始招投标后,在刘刚的关照下,王某所在公司再次中标,承接了该校区国画系、油画系等9个系教学楼工程。王某等人事后在刘刚办公室送给其15万元以表谢意。
2010年至2012年间,受关照承接了湖北美术学院新校区相关工程项目的建筑商王某某,也先后两次向刘刚家中送去2万元。
湖北美术学院新校区建设,让刘刚敛财不菲。然而,百密终有一疏。
2013年8月2日,因涉嫌犯受贿罪,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刘刚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6日被批准逮捕。该案后指定黄石市检察院管辖。
2014年9月,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2013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问责追责情况,湖北美术学院新校区工程项目违规建设的问题遭点名。
通报称,湖北美术学院在藏龙岛校区建设中,超规模建设、超计划投资未报批,多个建设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投标,直接向无资质企业发包工程项目,违规指定材料供应商,且财务收支管理混乱。原院党委书记刘刚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刚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58.76万元,其中刘刚的妻子参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3.93万元,均已构成受贿罪。
综合考虑有关量刑情节,近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刘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刘刚的妻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两人犯罪所得158.763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