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详公安作家马运葆的长篇小说《悲催》封面和封底的装帧设计,再浏览其内容简介,主观臆测是一个关于警察如何克服重重困难营救被拐人员,以致于献出生命的悲壮故事,恐怕不会有什么新意。待细读之后,才知自己又犯了自以为是的错误。《悲催》虽然也以警察的眼光观察世相,但没有提及警察牺牲,打拐的详细过程也省略了,重点则围绕王发家和慕山花两个普通人物的命运展开,留给读者更多的思索。
王发家和慕山花二人的命运悲惨至极,的确催人泪下,但小说的侧重点并不在故事本身,而是透过现象看本质,探究故事背后的动因,追问制造悲剧的幕后推手。换言之,我们只有透过语言层,才能直抵意蕴层,实际上,探讨小说的审美意味才是正题。
我在阅读《悲催》这段时间里,有空还看看《胡适文存(四)》。后者中有一篇《〈醒世姻缘传〉考证》给我印象较深,其中说到蒲松龄不是一味地把悍妇当作发泄和讽刺的对象,而是另辟蹊径,如“蒲松龄还不满足,他想把这种事件当作一个社会问题看,想寻找一个意义来:为什么一个女人会变成这样穷凶极恶呢?”同理,《悲催》中数次写到王发家的母亲用缝衣服的针扎慕山花的嘴,她不也是一个悍妇么?为何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如此残忍呢?在此,我并不是有意把蒲松龄和马运葆并置,而是说两者思考着相同的社会问题。
蒲松龄认为悍妇是命定的,是由于“宿报”所致,而马运葆笔下王发家母亲的残忍背后的潜意识,还是诸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传统封建思想所致。除了王发家母亲之外,王发家及其他村民也是如此,以致于派出所所长李景润上门宣传买卖人口属违法行为时,当地村主任还强词夺理:“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可是我们这样的山村,不买个媳妇怎么办呢?自然条件差,人又贫穷,为了传宗接代也只有买个媳妇生个孩子,否则多少年后我们这个小山村也就不在啦。”
现实生活中,因可恶的人贩子引发的人伦悲剧实在太多。对此,嗅觉敏锐的公安作家早已“实录”。据我所知,1996年春天,由作家王仲刚担任编剧的全国首部打拐电影《天伦》上映之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天伦》是一部真实反映公安民警营救被拐卖妇女和儿童的故事片。之所以耐看,是因为它讲述的故事攫取人心,如利欲熏心的人贩子导致几个幸福美满家庭的破裂,激起观众的无比义愤;人民警察在与犯罪分子较量的过程中,所做出的牺牲和付出的代价震憾人心。小说《悲催》并没有重复王仲刚的故事,而是借助拐卖人口这一并不时髦的故事外壳,深入发掘传统文化中的负面因子,并追问中华民族的集体无意识,批判意味十足。
如今写作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主体认知的缺失和小说技术的平面化。简言之,故事驾驭得无懈可击,却没有独立的思考。而《悲催》这个小说后面更多的是作者无声的呐喊:道德与法律的碰撞何时休?王发家一家的悲剧并没有唤醒无知的国人,无恶意的闲人只是把王发家当作一个现世的“祥林嫂”,这些国人心目中的幸福就是传宗接代,还不明白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小说中活跃着许多人物,却尽是法盲,作家想借此呼唤加快民主法制进程的步伐。
金圣叹在《读第六才子书〈西厢记〉法》中指出:“文章最妙,是目注此处,却不便写,却去远远处发来,迤逦写到将至时,便且住,却重去远远处更端再发来,再迤逦又写到将至时,便又且住。如是更端数番,皆去远远处发来,迤逦写到将至时,即便住,更不复写出目所注处,使人自于文外瞥然亲见。”《悲催》也是如此。话说王发家喜得贵子,“要扬眉吐气、高高兴兴地过好今年的春节,将过去的晦气、怒气、阴霾之气全部除掉、忘掉。因而特地买了很多的鞭炮,有大地红、炸雷子等,就是想等着过年放炮热烈庆祝一番。”不久,警察上门来要带王发家的“妻子”慕山花去一趟派出所,王发家的美梦也因此破碎了。他哪肯听从,哪肯舍得,毕竟孩子还在吃奶呢!便对警察说:“我买的媳妇,我们也生小孩子了,我们一家子过得好好的,你们说带走就带走啦,那不行!”后来,王发家甚至袭警……
“文似看山不喜平”。上文所及的是王发家晚来得子,幸福得要死,接下来是情况突变,使文本呈曲折之美。
笔者研究公安文学二十年之久,对当下多数公安作家的不足略知一二,如他们笔下的文本普遍写得太实了,虚化之笔鲜有。说得直白一点,公安作家眼中的警察故事差不多都是他们的办案实录,并没有对生活、经历进行提炼、沉淀和思考,而马运葆的长篇小说《悲催》堪称创新之举。
慕山花真是一个苦命的女子,丈夫栗致富因矿难去世,女儿娜娜无人抚养,欲外出打工挣钱养家被骗,且被拐卖。到了所谓的婆家,肉体的折磨加上精神的摧残,更是让她求死不能,求生不得。如果说慕山花的多舛命运属实写的话,那么,她对女儿的思念则是凭借虚笔。慕山花为何屡屡逃跑?王发家对她如此体贴呵护,为何就拴不住她的心呢?窃以为,这就是虚写。慕山花之所以逃跑,是因为她牵挂远在云南的女儿。孩子是母亲的心头肉,她怎么不思念呢?怎么不拼死拼活地要逃离狼窝村呢?聪慧的马运葆不直接落笔于慕山花对远在云南的女儿的思念,而是反复地写她想天方设地法地逃跑,哪怕被所谓的婆婆多次残忍地折磨,遭致王大能的残酷迫害,也阻隔不了她对远在云南女儿的思念。由此可见,慕山花逃跑是实写,而母亲对女儿的思念则属虚写。
在此可以说《悲催》这部小说恰到好处地处理了虚实之间的关系,可看作是本文的艺术特色之二。
《悲催》中的“奇正相生”也可说道说道。“奇正”是我国古代军事思想的常用术语,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所说的“正”是指文章内容纯正,符合儒家正统思想的规范,而“奇”指思想标新立异或用事奇诡怪诞。若按此标准来衡量,《悲催》中的“奇”具体表现为:
一是王发家的父亲王为志给王发家取名时,根据其生辰八字推算王发家“恐有二婚之变,难有子嗣”。王为志可谓一语成谶,他将王发家的命运算得八九不离十。
二是瞎子给慕山花算命,说她命里无子,还说“你和你的女儿命中无命,你们两人相克,不能见面,见了就会出事的。”瞎子甚至算准了慕山花儿子的婚姻悲剧,且小说结尾和开头的部分情节都与瞎子话语相印证。
三是王发家做梦梦见如下情形:“孤零零地站在那里,拄着拐棍在街上溜达。山花和玉儿到哪儿去了?”这个梦是隐喻也可,象征也罢,与某些情节也相吻合。
刘勰借用先秦兵家的“奇正”观念,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进一步提出了“酌奇而不失其贞,玩华而不坠其实”的理论主张,即文学要在扬弃前人文学传统的条件下求新求变,但在变化中又不可放纵,还要注意艺术的节制。《悲催》亦然,其中那些带有神秘意味的故事情节与王发家和慕山花的命运线索相得益彰,却不可解!
《悲催》在“奇正”这一方面做得不错,理所当然可算作艺术特色之三。
纸短情长,欲说还休。《悲催》可圈可点之处还有不少,如首尾呼应的艺术手法、历史感与时代感交错等。
即将收笔,还有几句话似乎不说不快,那就是请马运葆兄在以后创作中少使用描述性话语,多用对话便可直接进入状态。果真如此,会留给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