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一份派出所“奇葩证明”在网上热传,证明中称,中国农业银行鹤峰支行要求办理残缺人民币兑换业务的储户,到公安机关开具“不是人为故意损毁人民币”证明。鹤峰县公安局容美派出所称无法开具这种“证明”,并“喊话”鹤峰支行:请不要随意让储户到派出所开具“奇葩证明”。农行鹤峰支行表示,因临柜人员制度掌握不准而要求客户出具“非人为损毁”证明,给客户和公安部门带来了麻烦,诚恳致歉。(据2月5日《北京青年报》)
派出所吐槽“奇葩证明”,这并非头一回,早在以前,就发生过多起派出所吐槽的事件。
一则,2015年7月17日,云南盐津县普洱镇一位28岁的女性在外地买房时,被要求到老家派出所开具“无犯罪前科证明”,遭普洱派出所“点评”:“老百姓买房也要无犯罪前科,难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买房吗?贵单位凭什么立此项规定?”且盖上了派出所的公章。
二则,2015年8月6日,浙江瑞安公证处要求事主到塘下派出所开一张“母子关系证明”,遭塘下派出所吐槽: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户口簿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件,上述两人的身份信息及相互关系已充分反映在户口簿上” 。
三则,2015年8月5日,湖南冷水江市一名67岁的老婆婆因老年证丢失,到同兴派出所开具证件丢失证明,被同兴派出所吐槽:中央三令五申要多为老百姓办实事,让老百姓少走弯路,补办一个小小的老年证也要经过派出所打证明,有必要吗?纯粹是增加老百姓补办证件的麻烦……一个小的证件增加大家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多为老百姓办点实事吧!
派出所在为事主开具“奇葩证明”的同时吐槽相关部门,每次都被网友大呼“给力”,这是网友对正义声音的附和,也是对相关部门要求办事群众开“奇葩证明”的反讽,希望这些吐槽能引起相关部门的警醒和反思,尤其在公安部及地方政府相继宣布禁开一些“奇葩证明”的时代语境下,有的部门还要求办事群众开“奇葩证明”,不能只有派出所“霸气发飙”,还要有“霸气问责”,以儆效尤。
所以,对于这次事件,银行不能只是“诚恳致歉”,不能搞下不为例,还要严肃追查当事人,并给予相应的处分,这不只是平息舆论的需要,也是防止办事人员“任性”的必然要求。同时,今后凡发生类似的事件,都要一律问责,而不是“娱乐”一阵,平添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事过境迁,好了伤疤忘了痛,再次发生类似的事件,折腾办事群众,浪费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