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从“廉政”到“落马”仅一步之遥
发布时间:2016-10-22 11:07 | 来源:法制与新闻网
武军垒
2005年至2014年担任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区长、区委书记和深圳市社工委专职副主任的正厅级干部叶民辉,在一些人眼中是一位“非常具有个人魅力”、“说话极富鼓动性”的领导。叶民辉担任深圳市南山区区委书记时,提出要将南山区建设成廉洁城区,南山区还获得“2008年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让人意外的是,2016年4月1日,因大肆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800多万元,叶民辉被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领导能力获得肯定
叶民辉1955年7月出生于深圳,1977年5月入党,1982年从华南理工大学毕业后回深圳工作,曾任深圳市外经贸局局长。2003年,叶民辉出任深圳市南山区区长。
位于深圳经济特区西部的南山区,南临蛇口港、大铲岛和内伶仃岛与香港元朗相望。南山区是深圳市旅游基地,拥有世界之窗、欢乐谷、锦绣中华,海上世界、新安古城、青青世界、野生动物园、南头古城等主题公园和著名景点。
2005年6月6日,叶民辉升任南山区区委书记,后兼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叶民辉被宣布担任南山区区委书记当天,他在南山区干部大会上发表就职感言时说:“廉洁从政,干净干事,这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老百姓的要求。首先从我做起,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同时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家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在这里,我也向在座的同志们讲清楚,我没有任何亲戚从事经商办企业的活动,如果有人打着我或者亲属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的,请及时举报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对于我的朋友,我的态度很明确,我在南山工作期间,他们不能在南山从事房地产工程等敏感性的商业活动,绝不允许打着我的旗号办事情。”
叶民辉主政时的南山,俨然成为一方廉政净土。
2011年11月21日上午,南山区召开干部会议,深圳市市委领导宣布深圳市委对南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叶民辉不再担任南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提任为省管正厅级干部。2012年3月,叶民辉被任命为深圳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工委”)专职副主任。
2011年8月,经中央编制办公室批准,广东省设立社工委,负责统筹处理社会重大问题,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此后,广东省各市县纷纷成立社工委组织,统筹协调推进本辖区的社会建设。同年12月,经深圳市委批准并报省编制委员会同意,深圳设立市社工委。
其实,从2007年开始,担任南山区委书记的叶民辉,就开始探索社会建设的有效模式。当年,南山区以一号文件的形式作出了“连续三年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的决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形成了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管理和社区自治“四位一体”的社区工作格局,并获得“2008年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政商关系等同于权钱交易
叶民辉担任区委书记9年,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凡民之行,以身先之,则不令而行。凡民之事,以身劳之,则虽勤不怨。”
假如,叶民辉能做到表里如一,再加上他的才华,不失为一名开拓型的好干部。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叶民辉在担任南山区区长时,经人介绍,杨某和叶民辉相识。随着杨某宴请次数的增加,两人的关系也逐渐升温。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多年的杨某知道,叶民辉和他之间的政商关系,其实就是权力和金钱的交易。
在叶民辉担任深圳市南山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杨某公司在租赁深圳市南山区安乐村、田厦村、九街村土地,建设汽车城项目的过程中,叶民辉帮助杨某公司与该三村协调租地事宜,并特意召开协调会议,讨论并同意搭建临时建筑等,使该项目顺利推进;在杨某公司参与深圳市南山区二、三类电子监控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叶民辉更是大力支持、推荐杨某公司的技术方案,使其竞标成功。
叶民辉为杨某所做的这一切都是有价码的。出于感谢和回报,从2005年到2014年期间,杨某向担任深圳市南山区区长、区委书记、深圳市社工委专职副主任的叶民辉行贿人民币570万以及价值35.6万多元的轿车一辆。
珠光村旧城改造是南山区较早的一批城中村改造项目,于2010年转入深圳市“城市更新改造2010年度实施计划”。按照规划,整个小区建筑设计将结合塘朗山地理特点和珠光村特殊的历史背景,营造既具有现代都市气息,又保留本地地理文脉的自然山水庭园。
在叶民辉的帮助下,深圳某地产开发商陈某参与了南山区珠光村旧城改造项目。2010年,陈某送给叶民辉150万元港币。
2006年左右,南山商会想在南山区政府旁边建一栋商会大厦。邱某和会长曾某找过叶民辉,希望区政府支持该项目。因为他们没有办法拿到地,商会大厦未建成,但叶民辉知道邱某实际想承建一些项目。
其后,邱某曾两度向叶民辉送钱,一笔80万元港币,一笔50万元港币,均被叶民辉退回。
邱某一看,叶民辉不敢收大额钱款,便改为每年春节、中秋给叶送点礼品和数额较小的钱款,春节10万元港币、中秋5万元港币。2007年至2011年,邱某共送给叶民辉55万元港币。有投入就有回报。2011年邱某承建南苑旧村改造项目时,很多村民闹事引发群体性事件,经叶民辉调处,事件很快被平息。
高尔夫球场成为权钱交易地
除了商人向其行贿,一些官员也“提钱进步”。
叶民辉爱打高尔夫球,这在南山区已经不是秘密。谁要能与叶民辉在一起打打高尔夫,表明这个人在叶民辉心中占有一定的位置。叶民辉经常去的高尔夫球场,是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深圳湾畔的沙河高尔夫球场。该球场占地面积达150万平方米,当中大部分以填海方式建造,开放使用的有27洞国际标准球场外和晚间照明的18洞灯光夜场。深圳沙河高尔夫球场与毗邻的世界之窗、锦绣中华等著名景点形成了深圳最受欢迎的旅游区之一。
一些请托人的请托事项和行贿,就是在这里完成的。
叶民辉在担任深圳市南山区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给予深圳市某公司董事长陈某重点培养和关照,并推荐其当选广东省人大代表。2010年叶民辉生日前后,陈某和叶民辉在沙河高尔夫球场打球时,陈某送给叶8.8万元港币。
2006年,刘某通过南源村民选举当选深圳市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在工作中认识了时任区委书记的叶民辉。
2010年春节前,叶民辉约王某去沙河高尔夫球场打球,王某邀刘某同去。在高尔夫球场,王某悄悄地对刘某说:“快过年了,对老板(指叶民辉)有没有表示?”打完球后,在停车场,心领神会的刘某在一个红包里放了10万元港币交给王某,让他帮忙转交给叶民辉。
叶民辉被认定的第八笔受贿,金额为3万元,来源于时任南山区人口和计生局局长黄某。
干部审批表显示,黄某在2007年5月到2011年3月担任该局局长。叶民辉在供述中称,2007年,黄某由副处提拔为正处,担任局长后,他到自己办公室汇报工作,临走时将装在牛皮档案袋中3万元给了自己。
“好领导”受贿获刑10年半
2014年12月3日上午,深圳市前海廉政监督局通过深圳市委组织部通知叶民辉到该部会议室,调查人员表明身份后叶民辉表示愿意配合组织调查,并跟随办案人员到深圳市纪委办案基地。当日,叶民辉如实交代部分受贿事实,之后在较短时间内主动坦白交代了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有部分系办案人员事前未掌握的情况。
2014年12月3日下午,深圳市纪委发布消息,通报深圳市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叶民辉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因涉嫌犯受贿罪,叶民辉于2015年1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3日被批准逮捕,羁押于珠海市第二看守所。随后,叶民辉受贿所得人民币573万元、港币233.8万元、美元2万元和大众途观汽车一辆已通过其亲友全部退缴。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叶民辉犯受贿罪一案,于2015年11月24日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2016年1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叶民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73万元、港币233.8万元、美元2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35.6万多元的轿车一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叶民辉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其辩护人辩称,叶民辉不存在权钱交易,亦未索贿,既未损害国家利益亦未造成国家损失,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其任职期间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请求对叶民辉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叶民辉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部分系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其认罪并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对辩护人所提该部分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2016年4月1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叶民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