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_邓新建 邓君 本刊通讯员_李晓 冯敏
行政执法前自查程序合法性,向在校学生提供免费的普法读物,工人参加普法讲座列入企业出勤考核,“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穿街过巷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这一系列举措的全面铺开,昭示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六五”普法工作的完美收官。根据验收组的评价,东源县不仅构建起了立体式、多元化的普法宣传教育体系与网络,扩大了普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与感染力,实现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政府依法行政、全民法律意识、法治县创建水平的明显提高,而且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普法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双促进双丰收”。
作为普法工作背后有形推手的该县县委书记何广延,也因此成为了广东省唯一一个获得全国普法先进工作者的县委书记。
“抓好普法我们省心。”何广延很直白地告诉记者,普法工作做好做实,党委政府就不用常常为基层纠纷矛盾疲于“救火”,能够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搞发展。
多年的工作经历让何广延清楚地认识到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政府每发出一个文件,或解决处理重大事件,都需要法律把关,尤其是在化解基层矛盾、解决群众纠纷的过程中,一切按照法律办事才能真正案结事了。”怀有法治情结的何广延甚至向往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进修深造选择了涉外经济法专业。
“普法投入的钱不算多,但是花小钱却办了大事,潜移默化地让全社会形成依法管理的氛围。”何广延说,即使东源作为山区贫困县,属于“饥饿型”财政,但是这些年来,只要司法局、普法办提出好的设想,财政尽量倾斜支持普法,5年来东源县的普法经费已经累计投入900余万元。作为东源县综治委主任,何广延自2013年起就将普法宣传纳入综治考核,对综治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且三年来分值比重逐年增加,这也充分调动了“谁执法谁普法”的积极性。
履新就尝普法甜头
2012年2月,何广延就任东源县县长伊始时发现,作为普法老先进的东源县从2005年就已经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这在当时,放眼全省也并不多见”。
彼时,受经济发展因素的影响,东源县迎来了大开发阶段,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趋势。“习惯了在自留地上自行修建房屋的农民,一时间不能适应城乡规划建设,各类违建等‘三违’现象较多;为获取更多的补偿款,在道路、园区规划完成后抢建等‘四抢’风气蔓延。”何广延介绍,当时东源的遗留问题欠账较多,城乡规划建设混乱问题突出。
刚刚履职一个月的何广延,借着全省部署“三打两建”的东风,依法依规地开展了为时三个月的打击“三违四抢”专项行动。此役并未发生大的冲突,东源县基本平和地拆除了52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约占河源全市的半数。何广延对整个行动的结果既感到欣慰又特别好奇,为什么普遍存在于类似行动中的群众过激维权和抗法,在这样一个规模的行动中没有突出爆发呢?通过深入调研,何广延发现,东源的普法工作基础发挥了很大作用,在行动中的典型突出案例都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宣传和解读,形成了有效的震慑和教育作用。这一次专项行动的全面胜利,也令他对普法工作的效能和重要性有了崭新的认识。
重点人群缺啥“普”啥
“有些群众对法律、政策不理解,总是觉得党委政府的大领导不出面问题解决不了。”在每月一次的群众接访活动中,何广延常忙于为群众做好法律和政策解读的工作。“个别群众堵塞政府大门、干扰行政办公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虽说有分管领导跟进做好相关后续工作,但我也常被牵扯精力,协调处置。”何广延说:“若是长期处于‘救火’的状态,哪还有时间精力搞好抓经济促发展的相关工作,哪有精力改善民生?提升群众从相信法律到坚信法律的全民普法迫在眉睫。”
为此,何广延专门召集司法、普法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展开专项调研,立足东源县的实际情况,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龙头,把青少年作为普法源头,把外来工作为普法重心,把村(居)民作为普法核心。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就是最好的法治宣传。“乡镇干部常常直接面对群众,不讲道理、不讲法,群众会认为党委政府不讲法。因此要求乡镇领导干部具有更高的法律素养,也就成为了普法的重中之重。”何广延表示,不久前,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宋儒亮就为全县领导干部作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辅导讲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已成为常态。
青少年是明天的栋梁之材,但若是引导不好也可能成为不久后潜在的治安隐患。“老师的话、课堂上教授的内容,往往被孩子们奉为真理。而孩子们往往又能够影响到家长。”何广延回忆起自家孩子小时候的一件往事。那年,在上五年级的孩子调皮捣蛋了,何广延抬起了右手故作教训状。没想到孩子一改幼儿园以来小绵羊的性格,拧着脑袋威胁起他来:“你批评我说说就好了,千万别动手,要是打我你就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会剥夺你的监护权的。”这个事情令何广延十分震动,也改变了自己教育孩子的方式。“一个孩子接受了法律法规的教育,回到家里可以向自己的父母、祖父母等等亲属宣传,既能够让大人直观接受,又可以带动一大片人。”
“普法读本进课堂势在必行。”何广延说。今年初,东源县已经开始试点《法制日报》进课堂。“我们还将继续扩大普法读本的免费赠阅活动。”据悉,近几年来,东源青少年学生的违法违纪发生率在控制线以下,在学校学生犯罪率为零。
重大项目普法先行
在东源,汕昆高速、园区建设等重大项目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中,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强相关法律宣传外,法治宣传车进村入户巡回广播已成常态。
目前,康禾镇一个征地数千亩、总投资高达65亿的省市县重大项目正在建设中,已经征收的建设用地也在分阶段逐步交付使用中。
眼见项目稳步推进,有些群众为多分得拆迁补偿,怀着侥幸心理,利用小长假,抢建起了屋舍、抢挖鱼塘等。为避免这股“歪风邪气”蔓延,破坏城镇规划、影响项目工程进度,7月14日,何广延在办公室召开了打击“三违四抢”的专题研究会,要求行动要采取宣传、自检、依法查处典型案件三管齐下的办法,一是利用各种传媒资源、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和工作组下点三结合的方法,宣传专项行动的工作范围、工作流程和法律依据,向广大群众宣讲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对整个专项行动的各项部署、具体措施以及善后工作进行法律自查自检,确保所有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不产生负面法律后果;三是抓住重点案例严格依法打击,并将案例向全县宣传。
康禾镇党委书记邝维清说,会上何书记还专门向司法局长李振球交待:“李局,你跟张局(法制局局长张凌峰)把好整治的法律关,确保行动依法依规。另外,法制宣传车先进村宣传,争取取得被打击的违建户的理解。”
在拆违前三天,普法办工作人员将普法宣传车开进了康禾镇,沿着主要街道和抢建严重的地段巡回播放与城乡规划法、国土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摘录;同时,联合镇村干部逐户上门对违建户开展一对一的普法宣传。
这一系列措施收效明显。7月20日,拆违行动前一天,19户中的4户违建户已经自行拆除了违建,剩下的违建户也全部搬离。行动当天,拆违工作组没有遇到任何阻力。
用好助手依法决策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已然是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学法的新课题,何广延也不例外。除了上好例行的学法培训班外,他如今多了一位“想常常见到却不想常见”的老师兼助手—东源县政府去年增聘的政府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不久前,何兵教授就代理了东源县政府拆除新丰江水库违法网箱养鱼一案,该案一路打到最高人民法院均胜诉。“让我矛盾的是,常常见到何教授,听他上课,能给我们带来新的思考和启发;而他太常出现,也许意味着政府在依法行政上遇到棘手的问题了。”
根据东源县政府制定出台的《县政府及工作部门法制顾问制度》规定,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复议、参与诉讼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重大项目的洽谈,重要项目法律文书的审查,政府或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的签订,处理涉及法律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事务时,必须要有法律顾问参与,各项决策必须先过法律关。至2015年底,东源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普及率达100%,在处理涉法事务时必须要有法律顾问参与已成为“铁律”。
东源县政府法律顾问先后参与东江源温泉度假村、东环高速、黄田水电站重大项目征地拆迁,既确保了政府依法依规征地拆迁,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据悉,五年来,县政府法律顾问为县政府及工作部门提供法律意见126件,审查合同176件,涉及标的100多亿元,县政府及工作部门没有发生行政执法过错的行为。
何广延笑言,如今的他工作中离不开法律顾问,还有业务能力过硬的司法局长李振球等依法行政的助手。“李局长是律师出身的,又成长于基层,能够很好地把握好执法的分寸、尺度,审查有无法律依据,尽量杜绝粗暴的违法行政。所以,重大项目等的调解现场,看到他在,心里会踏实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