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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官场作家”的人生败笔
发布时间:2016-09-12 16:01 | 来源:法制与新闻


  

_郭红敏

 

曾任河南省南阳经贸学校副校长、宛西中专党委书记、南阳工业学校校长级干部(正处级)的郝树声,自2005年起创作出版了《镇委书记》、《侧身官场》、《怪味沧桑》等几部长篇官场小说并加入中国作协,在文学豫军中声名鹊起。然而,以写官场小说出名的郝树声却为自己设计了一个黑色人生,这位即将退休的作家官员因贪污、受贿获刑。

 

河南文坛的一匹“黑马”

2015410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博—清风中原发布消息称,南阳工业学校校长级干部郝树声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此消息一出,很快在南阳官场和河南文学界引起震动。

从个人仕途而言,郝树声可谓顺风顺水。现年61岁的郝树声,出生于河南省方城县,他19719月参加工作,1981年在方城县第三高级中学任教,担任教导主任、副校长。1987年调入方城县委,历任干事、秘书、副主任等职。19963月任方城县拐河镇党委书记。19999月任南阳经济贸易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20069月调任宛西中专党委书记,案发前先后任南阳工业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级干部。

相比于仕途,郝树声被外界看重的是他的中国作协会员身份和众多力作。自2005年起,郝树声用四年时间创作出版了约160万字的《镇委书记》、《侧身官场》、《怪味沧桑》、《隐形官阶》、《商埠雄魂》五部长篇小说,2012年又创作出版了《郝树声文集》。《镇委书记》、《侧身官场》、《怪味沧桑》出版后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三部书发行不到半年,就进行了第二次印刷。

凭借这些力作,郝树声在河南文学界脱颖而出,被誉为河南文坛的一匹“黑马”,曾获得“和谐中国·2008年度影响力作家”称号和“和谐中国·2008年度优秀作品”金奖。2009年,郝树声加入中国作协。郝树声的《隐形官阶》等作品通过网络连载、出版和影视推荐等多种方式与三亿新浪网友见面。继5部小说和《郝树声文集》后,郝树声编写的60集电视连续剧《范蠡》剧本杀青。

  

为了个人出书贪污受贿

郝树声本应是一名受人尊敬的作家。但是,为了个人出书,郝树声却让单位为自己出钱且受贿,为自己今后的黑色人生埋下了伏笔。

20128月份,在郝树声的帮助下,洛阳某电子科技公司中标宛西中专招标项目,成为该校采购价值70余万元物品的供应商。公司业务员罗某为了感谢郝树声,为其印刷《郝树声文集》1000套,每集上下编各一本,为其支付印刷费6.5万元,购买书号1.25万元,一共支付了7.75万元。

为了出书,郝树声还铤而走险,贪污公款。

2013年春天的一天,时任宛西中专党委书记的郝树声,借宛西中专在南阳某印务公司印制招生资料之机,顺带印制个人作品《郝树声文集》1000套,郝树声通过宛西中专支付印制费用8万元。

201410月,郝树声在南阳市某印务公司印制个人作品《范蠡》,花费4.9万元,郝树声安排南阳某公司老板杜某为其支付,杜某随后用宛西中专滞留在该公司的资金支付了该笔款项。

对于郝树声来说,这样做也有他的苦衷。自己成为名人后,很多熟人,朋友向其索要书籍。很多时候,还要向上级领导、友好单位赠书。要印书,就要钱。

如果说,郝树声借出书之机贪污、受贿,是雅贪、雅贿的话,而郝树声接下来的举动,就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在此过程中,郝树声和开发商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一行贿者被判处缓刑

20128月份,有人在网上发帖披露宛西中专党委书记郝树声和开发商袁某相互勾结,倒卖宛西中专原操场30亩地开发房子。

事实证明,郝树声确实和开发商袁某之间有一定的利益输送。

内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内乡县农村信用联社职工袁某租赁宛西中专的校办工厂和艺术楼开办幼儿园,2012年承建位于宛西中专院内的宛西中专经济适用房项目,占地14.85亩,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5万平方米,495套。2010年至2014年期间,为租赁宛西中专房屋及在宛西中专开发经济适用房等事项上得到郝树声的支持和帮助,袁某先后12次送给郝树声现金17万元。郝树声欣然收受,用于个人开支。

因涉嫌行贿犯罪,经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袁某于2015430日被内乡县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被内乡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袁某涉嫌行贿犯罪一案,20151126日向内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指控:2014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袁某多次送给郝树声现金共计17万元;2011年春节至2012年春节,被告人为了能够在工作中得到时任内乡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刘某的帮助和提拔,多次送给刘某现金共计4万元。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经查,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袁某送给郝树声现金4万元,该三次送礼均是在节日期间,事后全部退还,且被告人没有明确的请托事项,没有谋取非法利益,故不能认定为行贿,对公诉机关的该指控,不予支持;被告人在租用宛西中专房屋、开发宛西中专经适房建设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袁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

201623日,内乡县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万元。

 

搁浅的电视剧,搁浅的人生

2015312日,郝树声最后更新了博客内容。二十多天后,他即被纪委“双规”。因涉嫌贪污、受贿犯罪,郝树声于2015522日被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拘,同年65日被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执行逮捕,案发后退赃18万元。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郝树声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于20151012日向内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贪污公款共计12.9万元,受贿共计24.75万元,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

郝树声辩称:对贪污罪的指控无异议;对受贿罪的部分事实有异议。

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应将郝树声任职期间在校际交往过程中赠送相关学校及部门的书籍对应的数额,从检察机关认定的贪污金额中予以扣除;受贿第二笔,郝树声认为罗某帮其印书是免费的,非主动索贿,没有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另外,郝树声一贯表现良好,无犯罪前科,确有悔罪表现,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赃,所以应从轻、减轻处罚。

内乡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侵吞等手段将公共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成立。被告人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贪污罪行,与办案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罪行为属不同种罪行,应以自首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认罪、积极部分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

201675日,内乡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郝树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落马前,郝树声的最大心愿是将他呕心沥血所著的剧本《范蠡》拍摄成电视剧。如果实现,这将为他的作家人生画上一个精彩的句号。可惜的是,随着郝树声的被捕入狱,事情也随之搁浅,犹如他黯然谢幕的人生。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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