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江舟
2015年6月11日,海南著名侨乡文昌市爆出一大新闻:“副市长符涛生被省纪委工作组带走了,肯定是出事了。”
同年6月22日,符涛生因涉嫌受贿罪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此案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终结并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5月25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符涛生受贿案。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符涛生在文昌市担任水利局长、副市长职务期间,把水利工程、瓜菜基地建设工程当作发财的“资本”,与工程老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工程队老板承揽工程及解决困难,收受贿赂共计239.1万元人民币。
平步青云 利欲熏心毁仕途
符涛生,出生在海南省文昌市一个贫困家庭。少年的符涛生奋发苦读,考入广东省商业学校。22岁那年,他毕业后被分配到文昌市统计局任办事员。从此,他登上了仕途之路。后来,组织上安排他到中南财经大学深造。从1994年开始,符涛生历任文昌市工业局副局长、文昌市水务局局长、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文昌市政协副主席、文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
从符涛生踏上仕途的34年来看,可谓一帆风顺,平步青云。
时间回溯到2005年7月,符涛生任文昌市水务局局长、党组书记。符涛生发现,同学、朋友主动与他来往的多了,外界想结识他的工程队老板也逐渐多了起来。
有时候,人走错路往往是一念之差。
2006年4月的一天,一个叫符佳的工程承包商得知文昌市文城镇有污水处理项目及污水管网勘探工程,通过朋友介绍,符佳很快结识了符涛生。
频繁交往后,符佳了解到符涛生囊中羞涩。当年中秋节前的某天,符佳在文昌市文城镇庆龄路口送给符涛生5000元,并说:“工程的事,还望符局长多多关照。”
“无功不受禄,这事情八字还没一撇,我怎么好意思拿你的钱。”
“就是事情不成,给符局长这点茶水费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回到家里,符涛生打开信封一看,整整5000元人民币。这相当于他当年3个月的工资收入。
这是符涛生第一次收钱。他确实太需要钱了,孩子上学,日常生活开销,人情往来都需要钱。
初尝甜头,符涛生“聪明”地悟出了权力与金钱的特殊关系。同时,他也彻悟了“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拿人钱财,就得替人办事。符涛生很快就帮符佳揽到文城污水处理项目工程。工程到手,符佳心似明镜,知道自己的钱没白花。
时值2006年春节,尽管符佳当时资金吃紧,但他首先想到的是要谢谢符局长的帮忙。这年春节前的一天,符佳来到符涛生的办公室。
“符局长,我能拿到工程,靠您鼎力相助,大恩不言谢。春节到了,我给您提前拜年,一点心意,略表寸心。”他边说边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
符涛生见状自是满心欢喜,嘴里却忙说:“盛情难却,下不为例。”
近水楼台 财源滚滚落腰包
“真是雪中送炭,临近春节正需要钱的时候,善解人意的符老板就送来了3000元。这个朋友可交,明白事理懂做人,往后有工程的事少不了帮他。”符涛生喃喃自语。
然而,正是符涛生交上了这个所谓“朋友”,彻底改变了符涛生的人生轨迹。
后来,符涛生利用水务局长的权力,先后帮助符佳承揽到文昌市清澜污水处理项目厂区及污水管网勘探、文昌市文教河入海口综合治理等多项工程。
而符佳也是“喝水不忘挖井人”,多次利用逢年过节的机会给符涛生送钱。据案卷资料显示:从2006年10月至2015年2月,符佳先后给符涛生送了19次共计83.1万元。其中,最少的一次送3000元,最多的一次送了25万元。
那是2012年9月12日,正是符涛生被提拔为文昌市副市长8个月后的一天,为祝贺符涛生升迁之喜,符佳筹备了25万元现钞,以给符涛生儿子购车之名送给了符涛生。
办案人员循着线索找到为拿工程给符涛生送钱的证人,据这些人回忆,2008年7月,工程承包商陈学辉眼见符佳承揽到不少工程,他四处托人,最终认识了水务局长符涛生,求其帮忙承揽些工程,并承诺事成之后一定重谢。
陈学辉走后,符涛生思忖再三,揽工程这事情眼下不好办,得等好机会。2008年9月初的一天,符涛生出面帮助陈学辉承揽到文昌市文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标段工程。
闻听消息,陈学辉欣喜不已,他想立马兑现重谢符局长的承诺,可两万三万也拿不出手,眼下又拿不出大笔资金,这“重谢”的事情就搁置下来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月过去了,符涛生一直等着陈学辉的“重谢”。就在他等得快要失去耐心的时候,2008年10月中旬的一天,陈学辉给他打来电话说:“符局长真的不好意思,一时没能筹齐资金,兑现承诺晚了还请您谅解。”两人约好当天见面,见面后,陈学辉将一个装有20万元现金的袋子交给符涛生。
为了与符涛生拉紧关系长期合作,2009年春节前,陈学辉又送给符涛生10万元人民币。
举手之劳 为人谋利便受贿
2008年4月初,工程承包商曾台听说文昌市有石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文昌市志坑田洋冬季瓜菜基地建设工程,还听说这两项工程唯有时任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的符涛生有话语权。
于是,曾台便捷足先登。他托朋友引见了符涛生。二人几次推杯换盏,几多窃窃私语,关系好得像哥儿们一般。后来,符涛生给有关部门打了两次电话,也只是举手之劳,曾台就拿到了这两项工程。
为了感谢符涛生,2008年7月至2013年2月间,曾台先后6次分别在办公室、酒店等地送给符涛生24万元人民币。
在无休止的贪欲驱使下,符涛生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敛财的特权,凡是能够伸手的地方,凡有求他办事的工程老板,他都会满腔热忱地帮忙。
到了2013年12月,已是副市长的符涛生,为一个叫帅某某的工程老板在承建文昌市文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延伸工程提供帮助,使帅某某顺利承建了这项工程。拿到这项工程后的第3天,帅某某备齐了20万元现金,给符涛生送了过去。
庭审狡辩 欲减罪责难如愿
从2005年至2015年间,符涛生收受符佳等12人所送贿赂共计239.1万元人民币,那么这些贿款都干什么用了?
庭审中,符涛生毫无顾忌地说:“这些钱我拿一部分买了一块地,并建了一个160多平方米的别墅,其他部分用于生活开销。”
法庭上,符涛生反复强调说:“自己从来没有主动索贿,都是‘被动受贿’,我本意不想收钱,是他们要送给我,从收的几百元红包开始,到一下子收下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的巨款,逐渐迷失在权力编织的名利场中。”
符涛生辩称,在工作中,他和这些工程老板都是好朋友,他们过年过节来送礼物,是基于朋友之间的情义,是正常的人情往来。
然而,在铁的事实和大量证据面前,符涛生的辩解显得十分苍白。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是否构成自首、是否应当从轻处罚等辩论焦点进行了激烈辩论。符涛生认为,他是2015年6月1日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的,直到同年6月9日才宣布接受调查。他在被宣布接受调查之前便主动交代了案件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同时,他没有在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都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办事。尤其是他所主持的每一项工程项目,都不存在大的工程质量问题。
公诉机关则认为,符涛生不是自动投案,是在接受纪委调查之后才主动坦白,如实交代自己的不法行为,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符涛生没有索贿行为,但也并非是“被动受贿”。再则,符涛生手握实权,行贿者正是因为他手中的权力才和他交朋友,过年过节送钱也是因为符涛生完成了他们的“请托事项”,这和正常人情往来存在本质区别。
在最后陈述中,符涛生称,30多年来,他为文昌的经济发展做了巨大努力,但也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他甘愿认罪服法,并尽力全部退赃。他和那种赤祼祼的交易型受贿不一样,他是被动的,因为有时候“想说不真的很难”,希望法庭能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本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