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卢金增 李明 靖一
6月15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年近花甲的丁凤云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接受法律的审判。就在9个月前,同样是在这张被告人席前,60岁的徐同文(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2015年10月,被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样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被押上被告人席。而在6年前,他们曾一起端坐在主席台上,共同见证了临沂大学成立揭牌仪式。临沂大学,这个曾为他们带来光环和荣耀的沂蒙老区的高校,谁会想到竟然成了他们共同的梦魇之地。
“凤栖梧桐”演义“拼命三娘”
1957年5月,丁凤云出生在临沂的一个普通职工家庭。家里4个孩子,父母忙于工作,有时会顾不上家,从小丁凤云就和姐姐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17岁,她怀着对未来的希冀,来到莒县城阳公社西陈楼大队,成为一名下乡知青。不安于现状的丁凤云多方打听返城的方法。
1975年11月,丁凤云抓住临沂地区水泥厂招工的机会,顺利回城,18岁就成为水泥厂团委的核心人物。1984年7月,在高校进修两年后,丁凤云被提拔临沂地区妇联组宣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她在临沂地区妇联组宣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的岗位上勤恳耕耘7年后便崭露头角,成为临沂地区妇联副主任、党组成员,此后的仕途愈加顺风顺水。
担任临沂地区妇联副主任、党组成员一年后的1992年岁末,35岁的她被提拔为费县县委副书记;1998年2月,她转战临沭县,任临沭县委副书记、县长;在当时是山东省为数不多的女性县委书记。
2001年,丁凤云有了一个更大的舞台,40岁出头便成为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3年至2010年,在宣传部部长的岗位上,她一干就是8年。2010年年底,53岁的丁凤云被调到临沂大学任党委书记。官至正厅级,在地市中已属佼佼者,对于一名从基层一步步走上来的女性而言,丁凤云更是被很多人视为“人中凤”。因其泼辣能干的“女汉子”形象和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丁凤云被人称为“拼命三娘”。
2010年10月20日,时任山东省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的丁凤云被任命为临沂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当时的临沂大学尚未更名,还称“临沂师范学院”。为实现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化大学”的目标,丁凤云到任后,便紧锣密鼓的筹办学校更名事宜。2010年11月26日,国家教育部批复:同意临沂师范学院更名“临沂大学”。
丁凤云清楚地记得,2010年12月3日那天,她连夜赶赴北京,准备第二天一早向教育部汇报工作。早晨起床后,丁凤云不慎摔倒。尽管十分疼痛,丁凤云还是咬紧牙关按时赶到教育部汇报完工作。从教育部出来,丁凤云赶紧来到医院检查,她这才发现情况非常严重:大腿双侧韧带断裂,血液已充满了骨腔。住院治疗两个月后,丁凤云才勉强能下地。回来没多久,她硬是撑着到新岗位上班。
“凤落学府”孕育沂蒙“女豪杰”
“中国占地面积最大的大学之一”、“全国配备国标高尔夫球场的大学之一”、“中国考研率最高的大学之一”,更名后的临沂大学驶入发展的“快车道”,让人刮目相看。
然而,不知何时起,校园里出现了举报校领导公款买别墅的“小字报”,丁凤云看后吓出了一身冷汗,“被举报的人不正是和我一起买别墅的人吗!”东窗事发,临沂大学原副校长李富山因此被调查,尽管自己很喜欢这套别墅,但急于撇清关系的丁凤云还是忍痛割爱,将房屋退回了。
可事情并不像丁凤云想的那样简单,2014年9月26日,山东省纪委决定对丁凤云采取“双规”。同年10月27日,纪委决定给予丁凤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送山东省检察院依法处理。随后,经山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丁凤云涉嫌贪污、受贿一案交由菏泽市检察院查办。
一开始,丁凤云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普通的违纪问题,因此在纪委调查阶段格外配合,除了供述纪委已经掌握的贪污线索,还主动交代了其他问题。争取了好态度、上缴了供述出的钱款,丁凤云觉得马上就要回家了。但结果却是自己被双开了。
意识到大势已去,将要面临法律的审判,本已做好回家准备的丁凤云陷入了深深的绝望,甚至想到了自杀。曹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永慧刚一接手这个案子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为了使案件侦查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丁凤云的人身安全,从事了20多年侦查审讯工作的陈永慧立即意识到:调整丁凤云的心态是当务之急。
办案检察官的适时开导,将处在崩溃边缘的丁凤云拉了回来。但回过神来的丁凤云内心又起了波澜,配合只是表象,她利用张冠李戴的供述企图混淆视听。
陈永慧说:刚开始在一些受贿方面的情节她也不想说。她有时候把张三的事情放到李四身上,收五万的她说两万,收十万的说一万,她有这样的情况。但这些小聪明逃不过检察官的法眼,预审阶段,检察官在与丁凤云斗智斗勇的同时也在用温情感化着他们。
“我们对丁凤云的人格还是很尊重的,对她做的贡献也做出了肯定。生活上我们在不违背监所规定之下适当的给她生活的帮助,这样我们在交流的时候就很畅通。”陈永慧补充说。
从母亲那里端来的虾肉水饺、厚实的绒裤、换了塑料包装的润肤露,丁凤云逐渐配合调查并主动供述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15起受贿犯罪事实,案件侦查得以顺利进行。
2015年9月18日,此案被移送审查起诉。
“凤堕云散”身陷犯罪泥潭
6月15日上午9:30,丁凤云手持材料被法警带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靛蓝色带有碎花的外套、黑裤子、黑色布鞋、挽起的刚刚染过的黑发,平时就很注意形象的丁凤云,打扮十分合体。但她看起来很瘦小,面色憔悴,让人很难和那个叱咤风云的“女厅官”联系到一起。
家中拥有一套别墅,似乎是当今成功人士的“标配”。在侦查阶段,丁凤云虽然表现的颇为配合,但她对利用公款抵扣购买别墅差价款的犯罪事实一直颇有微词。
果然,贪污罪第二项指控“伙同他人侵吞公款717.1万余元,用于抵扣个人购买别墅差价款”成为法庭调查的重点,此项调查进行了2个小时,一直到12:10上午的庭审结束。
参与办理此案的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办案一组组长李从强说:对贪污这一笔,特别是717万余元这一笔,717万已经完全超过了300万,量刑应该在10年以上量刑。被告人和辩护人应该对这一点比较清楚。他们如果进行辩论把这一点推翻的话,他的贪污数额就能降到300万以下,这样她就能够在量刑上得到从轻处理。
谈到这笔占贪污受贿总额近82%的贪污款时,丁凤云显得尤为激动,当庭对“曾和他人商议利用公款抵扣房款”的事实翻供,并提出自己不应该对717余万的总额负责的辩解。
本案公诉人、菏泽市检察院检察官张继民表示:在组织调查以及检察机关侦查阶段,丁凤云对这笔贪污的犯罪事实是供认的,并且在省纪委制作的教育宣传片中声泪俱下的表示了看法。
针对此项指控,控辩双方在应当采信庭前供述还是当庭供述、犯罪既遂还是未遂等问题上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当日下午1:30,庭审继续。丁凤云对于指控她犯有受贿罪的22笔事实、128.82万元,全部予以认可,并反复表示“没有辩解”。关于她受贿罪的指控,有13笔涉及到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11笔发生在她任临沂大学党委书记时。人性的两面性也体现于此,丁凤云的女儿大学毕业后,曾向母亲提出过让她帮忙“在临沂大学找个工作”,但被丁凤云严词拒绝:“你这个事不用想,这不可能,我不能因为你来破坏学校的规矩。”
法庭上,4名公诉人按照分工,紧密配合,使一笔笔犯罪事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庭审结束前5分钟,丁凤云在最后陈述中对菏泽市检察院检察官们文明办案、人性化关怀表达了感激之情,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后悔。她曾在供述材料中这样剖析自己的犯罪原因:攀比心强、放松要求、不懂法。
在被纪委调查后,丁凤云的丈夫四处筹钱将赃款全部上缴;女儿在听到办案检察官谈到母亲时掩面哭泣。在案件的侦查阶段,提到女儿,丁凤云不禁潸然泪下,喃喃地说:母女聚少离多,我没有尽到一个母亲对孩子应尽的义务。
检察官点评:横攀竖比将她推进犯罪深渊
山东省菏泽市检察院检察官、本案公诉人张继民说,作为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一名正厅级领导干部,作为宣讲“沂蒙红色文化建市”、“沂蒙精神建校”的倡导者,丁凤云本应珍惜声誉,洁身自爱。然而,她却心存侥幸,在履职过程中,视党纪国法于不顾,视廉政规定如无睹,将警示教育当“耳旁风”,走上了贪污受贿的犯罪道路,最终失去个人的荣耀与自由,受到法律的惩处。
梳理丁凤云的贪贿犯罪,不难发现这样的一条犯罪轨迹,从收受购物卡、小额现金开始,到后来发展到贪污几十万公款,再到拍板决定公款抵扣数百万元的房屋差价。贪欲的大门一旦打开,就难以遏制,并终将吞下自己酿造的人生苦果。
作为曾经担任县委书记、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校党委书记的丁凤云,“一把手”统揽“小社会”的全局,可谓权高位重,牢牢控制着资金分配权、人事管理权和项目审批权。曾几何时,她的一个招呼、一个电话就可以决定一个学生的录取,一名干部的职务晋升,甚至数百万资金的归属。事实又一次表明,有效防治腐败问题的发生,真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必须把任性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