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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速裁带来及时的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16-05-20 14:14 | 来源:法制与新闻


    由于采用了全流程简化的刑事速裁程序,此案从庭审开始到最终宣判只用了不到10分钟,从案发到结案整个流程下来,也只用了10天。

    事实上,这只是近年来人民法院刑事速裁程序试点众多成果的一个缩影。
    众所周知,“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而刑事速裁程序通过缩短办案期限、简化办案程序,最大限度地追求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以此带来了更加及时的公平正义。
 
    刑事速裁的推出背景
    近年来,随着扒窃、醉驾行为入刑和劳动教养制度相继被废除,轻微犯罪数量不断增加,法院受案量随之大幅提高。
    但长期以来,法院的办案人员数量并没有同比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由此突出。
    以北京为例,2015年,北京法院受案数上升41%,远超全国平均水平。人案矛盾突出的同时,刑事犯罪轻罪比例也在逐渐提高。
    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每年审结的近4000件刑事案件中,80%以上属于被告人认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案件。
    因此,做好案件繁简分流,提高简单认罪案件的办理效率,对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显得尤为重要,刑事速裁程序的积极作用一直以来颇受关注。
    据了解,刑事速裁程序通过缩短办案期限、简化办案程序,以及与之配套的独任审判、当庭宣判、格式化裁判文书等,可以最大限度地缩短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时间,提高司法效率。
    在此背景下,2014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将北京、天津等18个城市列为首批试点地方。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司法改革事项进行授权。由此,人民法院刑事速裁程序探索大幕正式拉开。
    刑事速裁程序试点一经推出,很快便得到各地法院积极响应。仍以北京为例,作为首批试点地方,试点工作为期二年,目前该市17个区(县)法院均参加试点。此外,南京、广州等试点城市也纷纷加大部署推进。
    据悉,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时,对于案件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承认实施犯罪行为,且所涉嫌的犯罪属于速裁案件范围的,在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后,便可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检察院在批准逮捕或者审查起诉过程中,或者法院在受理案件以后开庭以前,发现案件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在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后,也可以启动速裁程序。
    那么,都有哪些刑事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方兴宇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南京法院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1类案件可简化程序,实行速裁;这11类案件包括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另外,所有单处罚金的案件不受案由限制,均可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可缓解法官办案压力
    如果算上袁某危险驾驶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郑红艳当天一共处理了10起刑事速裁案,放到以前,这绝对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情。
    而在千里之外的南京,去年10月22日,该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沈慧慧用了不到10分钟时间,就对两起刑事速裁案件当庭作出判决。
    判决书宣读完毕后,两名被指控犯有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均无异议,并当场签收了刑事判决书。
    本刊记者从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5年3月1日至10月23日,南京全市检察机关共向法院起诉刑事速裁案件982件1037人,占同期起诉案件总数的23%,其中法院判决808件839人,有212人被判处缓刑,除个别转为普通刑事案件之外,均依据7个工作日的审限规定作出判决,用时远远少于简易程序规定的20天审理期限。
    南京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公安约需15天办案时间、检察院约需8天办案时间算,刑事速裁案件公检法三道流程加起来用时不超过一个月,不仅大幅提高了诉讼效率,还有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沈慧慧坦言,目前审理刑事速裁案件都是分批次集中开庭,统一核对被告人身份、交待权利义务,询问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有无异议,如果不出现特别情况,就能当庭作出判决,平均每起案件用时不会超过5分钟。
    据悉,作为南京市受理案件数最多的基层法院,江宁区法院去年仅刑事案件就办结929件,平均每名法官办结近200件,人案矛盾突出。自试点刑事速裁机制以来,该院法官办案压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有利于促进公平正义
    “通过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使被告人审前羁押的时间大幅缩短,降低了法院因审前羁押时间过长导致的量刑偏重概率,使被告人获得较轻刑罚处罚,令其亲身感受到司法公正的及时性。”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游涛认为。
    试点以来的实践情况也表明,刑事速裁程序有效避免了诉讼拖延,促进了程序正义,通过减少审前羁押,对被告人从快处理、从宽量刑,更加准确兑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避免了“刑期倒挂”“关多久判多久”现象。
    去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也显示,实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当事人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检察机关抗诉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上诉率为0,被告人上诉率仅为2.1%,比简易程序低2.08个百分点,比全部刑事案件上诉抗诉率低9.44个百分点。
    不仅如此,在充分保障被告人程序选择、获得法律帮助、最后陈述等各项诉讼权利的同时,速裁程序强调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有效参与,通过调解和解、量刑激励、法庭教育,敦促被告人退赃退赔、赔礼道歉,有效地保护了被害人权益,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
    据悉,中国政法大学课题组经过对几百名律师、被告人、办案人员进行问卷调查,绝大多数对速裁程序运行效果表示满意。
    “刑事速裁程序通过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有效保障了司法机关能够集中精力审理疑难复杂案件,还可以更好地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游涛补充道。
 
    全流程简化效果更佳
    在刑事速裁程序试点过程中,各地纷纷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深入探索,对刑事速裁程序进行完善升级,提高其适用效果。
    其中,北京海淀人民法院提出的全流程简化刑事速裁模式颇具亮点。
    “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案件的审判程序已经进行过两轮改革,通过简易程序压缩诉讼周期没有多少空间。北京市政法系统于2007年推行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程序改革体现了全程简化的思想,值得借鉴。”海淀法院副院长范君说。
    因此,海淀法院认为,必须用全程简化替代审判简化,从整体诉讼机制上解决轻微刑事案件审前羁押时间主导判决结果导致的被告人权益隐性受损和司法资源耗费,进而探索推行了全流程简化刑事速裁“海淀模式”。
    但全流程简化靠法院一家无法实现,需要公检法三机关合力推进,也需要司法局提供值班律师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据介绍,海淀公检法司四机关经多次会商,逐步达成共识,最终确定通过建立速裁办公区推动全流程简化,实现各机关之间的无缝衔接,并协同制定《海淀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合力推进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
    2015年7月,海淀区刑事案件速裁办公区正式建成使用,公检法三机关各自设立速裁办公室,与速裁法庭相邻。各办公室均有相对固定的办案人员,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决定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由民警盖上“速裁”专用章后移送检察院速裁办公室,随之流转下去,有效缩减了案件流转在途、反复时间。
    除了在监区内设置的速裁法庭外,还在海淀法院内设立同步数字法庭,确保辩护人及被告人亲属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加庭审,避免监区外审理提押手续的繁琐。
    “公检法司四机关就近办公,既能有效压缩案件流转在途时间,又能方便办案人员互相沟通,迅速推进案件流转,大大缓解法院开庭提押的压力。”范君介绍说。
    郑红艳则表示,适用速裁程序以来,简单认罪案件的流转速度大大提高。而此前,像证据类型简单的危险驾驶案件3天内办结是不可能的,案件经各机关流转至法院至少也得1个月左右,带价格鉴定的简单盗窃案件则需要3个月左右。
    “海淀公安分局办理刑事速裁案件至今,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平均羁押期限由137天缩短至40天,不仅减轻了监所的看管压力,减少了民警的工作强度,而且大幅节约了司法资源。”海淀公安分局副局长蒋林称。
 
    多方支持下向前发展
    鲜为人知的是,在刑事速裁工作的推进过程中,除了公检法的努力之外,众多法援律师也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海淀区刑事案件速裁办公区内就有两个法律帮助室,分别是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和犯罪嫌疑人视频会见室,用来保证适用速裁程序的每一名犯罪嫌疑人能及时、便捷地接受法律帮助。
    值班律师闫华介绍说,自去年5月以来,先后有110余名律师参与了速裁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共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66人次,提供法律帮助130人次。
    “要是没有祝律师的帮助,估计我到现在还被关押在看守所呢。”福建省福州市某小区保安高某由衷感叹。
    2015年8月,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诉。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过程中,得到福州市法援中心法援律师祝艳勤的帮助,最终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近年来,福州市法援中心积极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为众多像高某这样的受援人提供了刑事速裁法律帮助服务。
    据悉,早在2012年7月,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便率先全省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五个城区法院设立法律援助驻法院联络点,为在福州试点刑事案件速裁打下坚实基础。
    2014年6月,福州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城市之一,福州市法援中心顺势发力,打造出独具特色的刑事速裁“福州模式”。
据福州市法援中心主任庄晶萍介绍,中心在福州中院及5个城区、福清市7家法院以及福州市两级9家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站、点,指派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驻点值班,现场受理刑事法律援助申请,让普通群众在诉讼第一时间了解法律援助,确保法律援助与审判无缝对接。
    “法援律师工作室为刑事速裁案件当事人提供法援,将进一步深化刑事速裁程序试点,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在刑事速裁程序中的合法权益。”台江法院副院长丁香珠说。
    多元共建,合力推动刑事速裁程序试点稳步向前,以此为法院缓解更多办案压力,给众多当事人带来更多且更及时的公平正义。
 
本刊记者_蔡长春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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