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亟待上好独生子女继承权普法课
发布时间:2016-05-20 14:54 | 来源:法制与新闻


    据4月6日《包头晚报》的报道,多数父母认为独生子女家庭,无需设立遗嘱公证,更不可能发生继承纠纷,但记者了解到,目前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在继承遗产时出现障碍。仅凭独生子女证,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包头晚报》记者分别咨询律师和公证处得知,这类问题,可以通过立遗嘱和办公证解决。

    最近一段时间,在微信朋友圈流传着一名杭州独生女因为没有相关证明材料,在继承遗产时遭遇种种困难的信息。这让很多人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开始考虑一个问题:原来独生子女继承遗产也不是理所应当的,也存在诸多法律问题。
    从1985年开始实施的《继承法》,作为继承方面的专业法律,明确界定了包括继承人顺序等内容。其中最大的关键点就是,仅凭独生子女证,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如果独生子女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房管、银行、保险、工商等相关机构即无法判断继承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无法确认该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继承人,相关机构当然不能配合继承人查明遗产和办理遗产继承手续。然而,近年来,由于对《继承法》的不了解,独生子女亲属生前没有立好财产赠与遗嘱、进行财产赠与公证等合法手续,孩子在继承遗产时遭遇继承难、财产被分割等现象时有发生。
    我国目前独生子女人口超过一亿,针对众多的独生子女人口和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继承遗产矛盾,大力开展《继承法》宣传,提升独生子女以及亲属的法律意识,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
    首先,应上好《继承法》普法课。相关部门应从微信圈热传独生子女继承遗产难的新闻中,看到他们对《继承法》知识的渴求,积极做好《继承法》的普及工作。可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针对独生子女家庭进行宣传,对关键知识点进行重点提醒,让每一个独生子女家庭成员都能够成为法律“明白人”。
    再者,要做好“以案说法”演示课。司法部门在办理此类独生子女继承案件的时候,要做到公开审理,让独生子女家庭全程参与办案,用身边的事例教育独生子女家庭。媒体可通过制作专题栏目,针对独生子女遗产继承中的不同问题进行多角度报道,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加大普法力度。
    当然,随着类似遗产继承问题的出现,现在很多独生子女家庭已经开始重视这一问题,并提前做好遗嘱、财产继承公证等工作。相信,在相关部门加大《继承法》普及的基础上,独生子女遗产继承必定会步入法治化、正规化的道路。
 
文_胡勇俊


责任编辑:高翔
最新文章
律师在纠正冤案假案中发挥重要作用 保护商业秘密,主动预防重于亡羊补… “首届中国商业秘密保护高峰论坛”… 聚焦两院组织法首次大修 田文昌:司法改革离不开律师担当 行政审判既不能干预行政 又要监督… 为什么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难? 银行业迎寒冬,裁员须依法
推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零九次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 最高检对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同步审查… 公安部:严肃追责赌博幕后保护伞 打… 最高检已纠正7件涉产权刑事申诉、… 公安部党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最高检:谨防假冒检察机关实施电信… 曹建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