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理应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发布时间:2016-05-20 15:14 | 来源:法制与新闻
日前,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联合印发了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本地、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
作为手握行政权乃至决策权的领导干部,理应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抓“关键少数”,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这次出台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对促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促使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让公职人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就要求全体公职人员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各项党内法规。
让公职人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就要求进一步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深入推动经常性学法;搭建和完善学法平台,建设网络学法学校、网络学法课堂,拓宽学法渠道和学法形式。更多更好地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更有效地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的覆盖面和吸引力。
让公职人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就要求公职人员坚持依法决策和严格依法履职。在坚持依法决策方面,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于违法决策以及滥用职权、怠于履职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都要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让公职人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就要求强化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监督。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让公职人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就要求公职人员培养法治思维。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公职人员必须恪守的基本行为模式。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常怀崇法之心,遵守法律,敬畏法律,具有虔诚的法律信仰、良好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法治经验。要依法领导、组织、管理工作,自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自觉用法律来规范自身的言行,自觉用法律来约束手中的权力。
一言以蔽之,公职人员理应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学法用法应当成为公职人员的必修课。
刘武俊
责任编辑: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