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倒”在渔船上的水产局长
发布时间:2018-01-31 16:26 | 来源:法制与新闻
文_张泉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全彪,32岁时已是一名副处级干部,35岁被提拔为正处级干部,这在当地党政机关可谓凤毛麟角。但因他满脑财与色,被群众戏称为“五毒局长”。在他主持的一次会议上,被市纪委人员当场带走。
2017年7月24日上午,陈全彪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法庭当庭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陈全彪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扣押的赃款74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据悉,陈全彪成为北海市有史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落马贪官。
人生因职务升迁而变味
翻开陈全彪的履历,1964年他出生在广东遂溪的一个贫穷家庭,按他自己的话说,“我从小是在十万大山长大的,当时条件十分艰苦,经常吃不饱穿不暖”。于是,他开始有意识地培养自己刻苦学习、克服困难的精神,1982年他以优良的成绩考入上海水产大学学习,1986年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同年被分配到首批对外开放沿海城市——广西北海工作。
进入单位后,陈全彪埋头苦干,兢兢业业。当时的他确实有理想有追求,思想上要求进步,工作上积极努力。1994年,他光荣入党,实现了自己的愿望。1996年,32岁的他已成为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
从水产学院毕业后的陈全彪先当工人,再当技术员,然后任职水产公司经理。他出任过北海市进出口贸易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09年是陈全彪人生的转折点,也是他违纪行为的开始。纪委人员说,2009年5月,陈全彪任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兼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支队长,虽然是个副职,但其“含金量”较高,不少人巴结他。春节前,几名下属来他办公室汇报工作,临走前都悄悄塞给他一个信封,说春节到了,按照惯例,提前给孩子一点压岁钱意思一下。面对几个“红包”陈全彪犹豫起来。“如果退还,可春节快到了,正是需要钱的时候。不退,纪委刚发文强调廉洁过节。”在“退”与“不退”的较量中,最终还是敌不过金钱的诱惑,他麻痹自己说:“先放我这里,以后再退,反正这也是一点人之常情。”
自那时起,一条烟、一张卡在他这里不算什么,收受一万两万的礼品礼金,也从忐忑不安到心安理得。2012年年初,陈全彪与他人合伙违规在本单位门口的铺面成立北海市天成轩商贸有限公司,表面经营烟、酒、茶,实际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所有找他办事的人,都被他约到天成轩“喝茶聊天”,消费少则千元,多则上万元。直至2014年7月公司解散,共赚取利润10万元。
侵吞渔船“更新改造”补贴
2012年起,国家每年安排北海市渔船更新改造补贴1亿多元,每艘船补贴200万元至450万元,补贴方式为先建后补。面对如此庞大的财政专项资金,已经欲望膨胀的陈全彪决定“要干一票大的”。
2014年5月,陈全彪与北海明成渔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秋明、广西渔轮厂厂长钟汝康(与陆是同乡,均另案处理)在北海市水产局门口的天成轩小包厢喝茶时,经陆秋明和钟汝康提议,三人合谋商定共同运作帮船主代理申请渔船更新改造补贴项目,以从中收取好处费。经商议决定,陆秋明负责找船主办理更新改造项目,以渔业公司名义予以项目申报;钟汝康负责项目编制,实施造船项目;陈全彪负责找局里相关人员打招呼,加快办理;所收费用扣减成本后由三人均分。
为掩人耳目,三人商定以签订协议的形式,向每位船主收取10万元劳务费。因申报渔船更新改造补贴必须提供获得补贴数额的发票,没有发票的船主担心申报未必成功而不愿出资购买发票,故由陆秋明先垫支开具发票,申请成功后,船主将补贴额的17%作为开具发票税费一并给陆秋明,如申请不成功,船主不支付任何费用。
随后,三人分头行动。陆秋明负责找船主商谈好处费并安排公司申请项目补贴;钟汝康负责找人做项目可行性报告和画造船图纸使申报资料形式合格;陈全彪负责在其职责范围内通过审批申报获得补贴。实际运作中,陆秋明只需垫付补贴额的8.5%即可开具发票。陈全彪利用职务之便,亲自出面张罗,使陆秋明先后通过北海市顺通南沙海洋渔业有限公司、北海明成渔业服务有限公司、北海市银海区远发渔业服务有限公司向北海市水产局申报的24艘渔船的更新改造补贴均获得了审批通过并生效。为此,陈全彪一伙经由陆秋明共向上述24条渔船船主收取好处费1020.6万元。陈全彪收到陆秋明分给的人民币60万元,余款由陆秋明保管支配。到案后,陆秋明交代用这些钱购买了6艘渔船。
在渔船拆解、过户中大肆敛财
除了在渔船更新改造中攫取巨额好处费,陈全彪还在渔船拆解中动起了脑筋。陈与陆秋明多次合谋,由陆秋明充当掮客,积极寻找客户并以公司名义具体负责实施项目,陈全彪则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不符合拆解条件、有证无船的船东或不愿意将旧船拆解的船主进行渔船假拆,从中敛财;并为不符合过户条件的船只提供帮助,收受好处。
起诉书显示:2012年,陈全彪为帮助陆秋明解决桂北渔82013号渔船因不符合条件无法办理拆解证明的问题,亲自去船厂拆解现场后,交待下属渔船渔港监督管理科科长梁家禄等人为该船只违规办理拆解,并出具拆解证明。事后,陈全彪在局机关门口收受陆秋明所给的人民币14万元。同年11月,陈全彪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打招呼,使陆秋明竞拍得桂北渔27017号渔船顺利办理了过户手续,为此陈对陆所送的49万元人民币予以“笑纳”。2013年年底,陈全彪得知梁家禄打算帮朋友的桂防渔01855号等三艘外地籍渔船转户到北海并办理假拆解的情况下,仍表示同意申报。陈于2014年春节前一天的晚上,在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海富大厦前的路边,收取了梁家禄贿送的人民币30万元。2015年间,陈全彪为帮陆秋明办理7艘外地籍渔船过户到北海,承诺在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由他出面解决。为此,陈全彪收受了陆秋明按每艘船5万元好处费标准所送的人民币35万元。
陈全彪除收受上述不法钱款外,2013年至2016年间,为陆秋明在实施渔船拆解业务中,没有按照规定真实拆解却申报办理拆解证明大开绿灯。公诉人指控,陈全彪明知陆秋明在渔船拆解业务中没有按照规定真实拆解却申报办理拆解证明,因陆秋明提出按照拆解渔船每千瓦1000元的标准给予好处费,为此陈全彪根据陆秋明的要求故意放松了监管,并向负责监管的下属部门和人员打招呼,要求给予陆秋明关照,事后多次在北海市海城区的四聚缘商务酒店停车场、银晖酒店停车场、水产局门口路边、办公室等处,收取陆秋明所送贿金共计人民币557万元。其中,2013年,陈全彪分三次收受陆秋明给予的好处费共76万元。2014年,陈全彪分三次收受陆秋明给予的好处费共117万元。2015年,陈全彪分七次收受陆秋明给予的好处费共341万元。2016年,陈全彪收受陆秋明给予的好处费23万元。
培植亲信 收受礼金
案情显示,掉进钱眼里的陈全彪还处心积虑地为自己的晋升规划“路线图”,频繁调整单位人事,想方设法拉拢“志同道合”的人助其敛财,梁家禄就是其中的一位。
2015年9月,陈全彪顺利当上局长后,不顾分管领导的反对,把已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梁家禄任命为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副支队长兼市渔业船舶检验局局长。
北海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铁山港大队原副大队长卢飞龙一心想往上爬,他学着梁家禄,于2009年至2011年期间多次送礼给陈全彪。陈全彪果然遂其所愿,提拔他为铁山港大队大队长。2014年,卢飞龙因徇私舞弊导致休渔期不法渔民偷捕,被中央电视台两次曝光,影响恶劣,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书面请示免去其大队长职务,但陈全彪依然不顾反对,继续让卢飞龙留任。最终,卢飞龙因徇私舞弊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除了培养亲信,陈全彪还处心积虑调配干部。一些干部在关键岗位尝到甜头后,如不主动表示就会被立即调离。他还经常从下属单位借调人员,让他们看到被调入的希望,但又不会真正被调入,只有给其送礼后方才“考虑考虑”。一些干部看到陈全彪喜欢钱,也纷纷上门表示“心意”。自2010年起,陈全彪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下属及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所送的礼金。上梁不正下梁歪。这种拿人钱财、替人办事的“潜规则”,在陈全彪管辖的范围内成了公开的秘密,严重败坏了单位的风气。办案人员说,自陈全彪2014年5月担任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以来,该局共有14名工作人员因违纪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名老干部愤慨地说,整个局机关被弄得乌烟瘴气。
在主持会议时被纪委带走
2016年4月初,陈全彪的心腹、同伙陆秋明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陈全彪顿时慌了阵脚,他立刻通知妻子、儿子等人连夜从苏州赶到北海,将存放在出租屋内的300多万元赃款进行转移。
然而,陈全彪的所作所为纯属徒劳。2016年4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纪委在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召开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梁家禄严重违纪问题。在迎接市纪委工作人员时,陈全彪故作领导姿态,连连表示“歉意”:“梁家禄出事,我作为一把手有责任,没管好干部带好队伍。”
谁知,当全体与会人员坐好后,一旁的市纪委领导大声宣布,陈全彪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会场顿时鸦雀无声,陈全彪双眼充满恐惧,脸色发白,全身发抖,被执纪人员迅速从会场带走。
2016年5月10日,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全彪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接受组织审查期间,陈全彪依然心存侥幸,抱着与组织对抗到底的心思,拒不配合,顾左右而言他。可他严重低估了组织惩处腐败的决心。在多个部门的配合下,陈的严重违纪问题像剥洋葱一样被层层查清。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陈全彪,思想防线彻底山崩溃,逐步交代了违纪违法事实。
2016年10月,陈全彪被双开。办案人员在审查过程中查看陈全彪的笔记本,上面写的既不是学习心得,也不是业务知识,而是“葡萄美酒夜光杯,金钱美女一大堆”等一组组充斥着低级趣味的打油诗。满脑子财与色,正是陈全彪内心的真实写照。
成为警示全市干部的反面典型
陈全彪案是北海市有史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的违纪案件。其违纪行为始于2009年,止于2016年,时间长达七年之久,且主要问题发生在2012年以后,是典型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2017年7月24日上午,陈全彪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庭审中,陈全彪对起诉书指控的其在任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局长、局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受贿金额685万元,共同受贿金额1020.6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悔罪。在庭审最后陈述时,陈全彪痛心地忏悔:“我对自己以前犯下如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非常后悔,我要深刻吸取教训,决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希望大家以我为例,引以为戒,守住纪律的红线,法律的底线。严格要求自己,千万不能像我一样,一定要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案发后,被告人陈全彪所得的赃款人民币745万元已被全部扣押。
一审法院当庭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陈全彪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其被扣押的赃款74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刘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