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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贩卖野生动物团伙覆灭记
发布时间:2018-01-31 15:02 | 来源:法制与新闻


  文_林达
 
  一座外观普通的3层楼房,里面却是一个微型野生动物展览馆,笼子里关着巨蜥、穿山甲、豹猫、猫头鹰。如果不是民警及时赶到,这些国家珍稀保护动物很快就会沦为餐桌上的美味。
公安机关经过历时11个月侦查,跨越广西、广东、湖南、江西、福建等8省份追捕,以浙江诸暨市森林公安机关为主破获的一起特大贩卖野生动物案,涉案总价值超亿元,为浙江省同类案件之最。截至2016年11月,浙江警方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98名。
   2017年6月23日,涉案的32名首批犯罪嫌疑人在诸暨市人民法院被判刑,其中主犯陈某、罗某、茹某、张某等15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后备箱搜出20公斤狮子骨架
  2015年7月17日早7点左右,浙江诸暨森林公安值班室的电话铃声急促地响起,来电举报称:“有人要来诸暨交易‘老虎肉’。”接到这样一个举报,民警的脑海里直打问号,不知线索是否可靠。虽然心存疑虑,但民警经过研判分析后,大致推测出“老虎肉”运输车辆的行经路线。
  当天上午8点半,7辆警车都已到达交易方可能途经的路段,民警在3处主要交通要道设卡布控,认真地检查每一辆可疑车。可一直到中午12点,仍一无所获。匆匆吃了午饭后,民警继续坚守岗位。果然,下午两点,一辆深色尼桑七座商务车进入警方的视线。当设卡民警拦下车打开后备箱后,发现了整箱的可疑肉制品。“这些都是野猪肉,没什么特别的。”来自磐安的车主陈某连忙解释道。很快,民警在一个袋子中翻出了一副巨大的动物骨架,民警比对了一下,头骨上的牙齿跟成年人大拇指一样大,这怎么可能是野猪?
  “这是什么?”经民警再三盘问,在事实面前,陈某终于承认这并非野猪,而是一副狮子骨架,连骨头带肉大概20公斤。陈某当即被民警控制,带往公安局进行调查。
民警四处搜寻的老虎肉怎么成了狮子肉?后来陈某交代说,他用狮子肉冒充老虎肉出售,因为老虎肉的售价可以达到狮子肉的几倍。
 
  三层小楼像个“野生动物园”
  41岁的陈某是金华磐安县人,在当地经营一个野味摊,持有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刚开始时做合法生意,买卖一些野兔、野猪、黄麂和蛇类等。渐渐地,他开始利用自己的渠道贩卖珍稀野生动物。办案人员从陈某随身携带的小包里发现了一本销售账本,上面详细记载着2015年2月19日至2015年7月17日的账目明细。短短五个月,陈某至少成交800多笔生意。
  当晚7点多,民警赶到磐安陈某家中搜查。虽然民警已经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还是被眼前的场面震惊了。这是一座3层的楼房,打开门,就像走进了一个小型的野生珍稀动物博物馆:一楼改造过的卫生间里,养着几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娃娃鱼。客厅墙上挂着两具动物头架,客厅右边的笼子里关着一只国家“三有”动物、浙江省重点保护动物豹猫。在豹猫附近则是陈某自己挖的一个地窖,里面“住”着两条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巨蜥。在客厅左边的大冰柜里,装满了野生动物肉制品,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冻体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的熊掌1个。
  穿过客厅,里屋的小房间整个被改造成了冰库,里面成堆放着野生动物制品,袋鼠、黄麂、野兔、野猪、鸟类、五步蛇、大王蛇……还有数不清的蛇头,密密麻麻地堆在一起。陈某说,蛇肉卖了,蛇头可以泡酒。稍稍辨认一下,好多都属于国家保护品种。在楼梯的下方,民警还发现了一个暗室,里面“住”着3只穿山甲。
  屋子里除了陈某一家,还有帮工。角落里装着一些监控,连着三楼的电脑。监控里血腥的宰杀过程让人毛骨悚然。搜查取证工作一直持续到18日凌晨。陈某电脑里的影像资料和账本、手机一起,都记满了他非法交易珍稀野生动物的犯罪记录,这是血淋淋的铁证。最早的记录显示是2008年9月。民警将查获的野生动物全部带走,送到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物种、价值鉴定,解救存活的动物全都送到杭州野生动物园寄养。
 
  遍布全国的“血色网络”
  “陈某人很活络,生意面非常广。”陈某的同伙交代说。在陈某的手机里储存着上千个电话号码,基本上是一些生意往来的人员。
  那么,如此巨大的销售量,陈某的货是从哪里来的?陈某交代说,一开始,他都是四处打听,广东、广西、湖南、福建,只要有地方能收到货,他就跑去接洽。后来生意越做越大,陈某一家人都参与了进来。平日里,陈某的母亲负责管理摊位,他负责联系、采购、售卖,而陈某的妻子偶尔也会帮他送货。就这样,持有普通野生动物经营证的陈某,打着合法的幌子,干着非法的勾当,悄悄建立起了一张覆盖全国多个省市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巨大网络。
案情显示,陈某的上家分布极广,每次有人要货,陈某就打电话给能搞到货的上家“下单”。不出48个小时,货源地就会发出一个没有寄件人的快递包裹,而货物名称一般写“水产”。“这么多年,没有被查到过,基本上货都是通过客运班车托运方式拿的。”陈某说得出上家,却很难把下家一一交代清楚,因为“太多了”。“浙江省除了湖州、舟山、嘉兴三地,其他地方的人都跟我买过。”陈某这样描述着他在省内的销售网络。陈某下线的购买人既有高档会所、酒店、农家乐,也有食客和其他“分销商”,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分布在24个县市区。每次发货他要么采用托运,要么就自己直接送货上门。经查实,该案涉及金额高达4000多万元。“我从业30年,没碰到过这么大的案子。涉及的野生动物之多,网络之庞大,案值之高,在全国也是少见的。”诸暨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大队长郭尔飞感慨道。
 
  重拳摧毁贩卖野生动物团伙
  随着案件侦查工作的推进,更多的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作案时间跨度之长,涉案人员之多,涉及区域之广,多名嫌疑人涉案情节之重,案情之复杂,远远超出侦办民警之前的判断。诸暨市森林公安局及时向市公安局、绍兴市森林公安局及省森林公安局汇报。最终,一个市县两级联办的专案组成立,命名为诸暨“7·17特大野生动物案专案组”。浙江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也发出“关于对诸暨市‘7·17’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专案组先后调集警力200余人,成立多个小组,信息、协调、审讯、抓捕、物证保管等,成员包括诸暨森林公安、绍兴森林公安,还有诸暨市公安局刑侦、技侦、网侦、法制等科室的相关警力,开始了艰难的侦破之路。
  在侦查中专案组发现,诸暨“7·17”特大野生动物案件与萧山“7·25”野生动物案、衢州“9·21”野生动物案线索交叉,关联密切,涉案人员构成了浙江省一张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经营秩序的罪恶之网。为了彻底打垮这个网络构架,专案组主动与萧山、衢州侦查组联系,在浙江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的牵头下成立了“三案”联侦工作组,以诸暨“7·17”特大案为基础,加强线索串并、证据收集、人员排查力度,深挖犯罪,扩大战果。
  2015年8月1日,诸暨“7·17”案主要嫌疑人陈某的上线、衢州“9·21”案主要嫌疑人“金华刘”归案;8月17日,陈某嵊州籍下线茹某、张某、杜某被抓捕,嵊州区域内野生动物非法经营网络被摧毁;9月25日,诸暨“7·17”案主要嫌疑人陈某的上线、衢州“9·21”案、萧山“7·25”案均涉案的三案嫌疑人“小林”在丽水龙游被擒获;10月16日,经过数百公里、一天一夜的跟踪,被陈某标注为“罗叔叔”的义乌籍犯罪嫌疑人罗某在江西三清山被抓获;2015年11月,专案组展开强大的政策教育攻势,敦促部分涉案人员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先后有8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
  在摧毁浙江省内贩卖野生动物团伙的同时,浙江公安结集警力,根据先期掌握的线索,马不停蹄赴外省追捕嫌疑犯。由于时间紧、涉案人员多,追捕组肩上的担子着实不轻。有时候为了抓捕一名嫌疑人,民警需要多次赶赴外地,既有蹲点守候,也有长途追击。11个月的时间里,办案民警循着一条又一条的线索跑遍了全国8个省市,追踪上万公里。在第一批主犯落网后,面对万余条的电脑账单、QQ、微信、手机短信、手机通话记录等证据,专案组认真查看,仔细甄别,通过案情研讨,细致分析,第一时间摸排出了近20名涉案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并在此基础上成功梳理出一张涉案人员遍布广东、广西、上海、湖南、江西、福建、浙江、河南8个省市近百人的犯罪脉络图。
  涉案人员近百人、涉案总额超亿元、作案范围覆盖至浙江等8省市的一张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制品贩销网络,最终在浙江森林公安的努力下被彻底摧毁。经过诸暨警方连续作战和诸暨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016年5月,随着第46名犯罪嫌疑人的归案,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浙江林业公安第一案告一段落。这些涉案人员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陈某的上线;一类是陈某的下线,多为山庄、会所的经营者;还有一类是食客。另有50余名犯罪嫌疑人的涉案线索被移送浙江省14个县市区公安机关侦查。至2016年11月底,这些犯罪嫌疑人均被警方抓获归案。
 
  首批32名被告人受到法律惩处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最让专案组民警记忆犹新的是与嫌犯“金华刘”的较量。诸暨“7·17”野生动物案主要嫌疑人陈某落网后,涉案人员“金华刘”很快得到了消息,成了惊弓之鸟,从此不在某个地方固定停留较长时间。专案组民警多次赶赴金华实施抓捕,都未获成功。专案组没有放弃,对其可能出现的多个据点实行24小时布控,对“金华刘”相关出入和通信信息进行缜密分析。功夫不负有心人,2015年8月1日晚上,侦查人员发现了“金华刘”的车辆轨迹,经过摸排,在某小区发现了“金华刘”的车,但车在人无。又经过一个通宵的蹲守,“金华刘”依然不见踪影,专案组领导决定“打草惊蛇”,先突击搜查“金华刘”的仓储地,并故意放松对搜查地居住人员的监管,给他们创造通风报信的机会。这一招果然奏效,当得到消息的“金华刘”匆匆从隐匿地赶到车前准备出逃时,蹲守的抓捕组民警一拥而上,抓个正着。
  归案后的“金华刘”不肯开口。专案组民警另辟渠道,对其与陈某交易的时间、场所、车辆等进行推演,并十次赴金华,获取了其在火车站等地发货、交易及通过银行结款等大量证据,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金华刘”最终低下了头。
  在诸暨法院对“7·17”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一审宣判中,第一批32名被告人均获刑,其中主犯陈某、罗某、茹某、张某等15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陈某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另外5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其余12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刘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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