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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塘尾镇卖地24年,村民分文未得
发布时间:2018-03-13 16:52 | 来源:群众来信
我们是广东省吴川市塘尾政府镇川滘村村民,现实名反应塘尾镇政府将村中土地变卖二十多年,至今村民分文拿不到。
一九九四年六月八日原广东省吴川市塘尾镇政府镇长李阳德与塘尾镇银岭管区川滘村原村长利用塘尾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义签订101亩土地买卖合同,按照协议内容规定,土地共101.1亩(折约674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32元支付给村民征地款215.68万元,协议签字生效后3个月付征地款50%,8个月付清。但从协议签订至今二十多年的时间,塘尾房产综合开发公司仅交给川滘村原村长征地款30万元,剩余180多万没有支付(原村长吞没30万元,村民至今未有领过一分一厘买地款)。根据合同该公司已经严重违约,应归还村民土地。
吴川市国土局在没有执行办理土地证的程序下,违规办理该地块的4个土地证“吴府国用(1995)字第08210700002号、吴府国用(1996)字第08210700005号、吴府国用(1996)字第08210700006号、吴府国用(1996)字第08210700007号”,致使造成一系列纠纷。
恳求媒体关注此事,将此事公诸于众。还百姓公道。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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