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小娟)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第六检察部与青海省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专题调研活动。调研组一行先后到青海省甘肃商会、青海省河北商会,与商会领导和部分企业家代表座谈交流。
在与青海省甘肃商会领导交流中,商会监事会主席王建国结合参加检察开放日的感想与大家沟通交流,并将商会会员遇到的问题与困惑向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和检察官咨询。
在与青海省河北商会座谈时,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向参加座谈的企业家代表就检察机关机构改革后第六检察部的职能定位、职责范围等开展了宣传讲解,现场回答了有关民事法律问题的咨询,增强了与会企业家对检察机关的了解与认识。企业家代表建议,检察机关深入商会开展座谈交流的这种形式很好,也是广大中小微企业家所渴望的,希望今后检察机关能够更多地走入企业、走进商会,与企业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一线职工交流,多开展一些针对民营企业的法律宣传、法治培训、警示教育活动。
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周永平在座谈中介绍,今年8月,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全省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主要目的是通过建立机制,打通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商会、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渠道,在检察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联动效应,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找准切入点,提升检察机关服务的针对性。下一步,省检察院将结合即将出台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与省工商联的协作,对今天与企业家座谈了解的情况和提出的问题,将认真研究、作出回应,切实在省检察院党组的重视支持下把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措施做实、做细、做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