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史万森)近日,20位民营企业家、工商联及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代表应邀走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参加“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开放日活动。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出席活动。他说,检察机关将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坚持对民营企业依法平等全面保护,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真正为民营企业发展保好驾护好航。
活动中,企业家代表畅所欲言。他们对自治区检察院主动作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做法表示感谢。对自治区检企共建常态化的进步感到欣慰,并希望检察服务更有温度、办案更有速度、执行更有力度;建议检察机关采取柔性执法,建立护航民营经济义务监督员机制,走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让企业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李琪林说,要建立检察机关与企业家的沟通渠道,在办案同时,做好案件普法,主动融入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要继续建立案件跟踪督查机制,组织检察人员对涉民营企业的重大侵权案件进行回访,听取涉案企业对于检察机关办案的意见和建议,在检企“亲清”关系的前提下,加大合作联络。要研究解决民营经济依法健康运营、转型升级遇到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对制度漏洞和管理隐患提出改进和预防对策,推进企业家提升防范风险能力,使企业家学会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