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兴化市检察院为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完善监督机制,主动邀请兴化市审计局派遣专业力量,对该院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主动邀请外部力量进驻开展财务审计,是兴化市检察院党组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抓好最高检对江苏省检察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有力举措。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飞表示,希望通过这次审计,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兴化市审计局派出审计人员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审计工作“八不准”纪律要求,依照审计法定程序和现行财经审计法律法规,对该院各项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严格的审计监督,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与建议。
兴化市检察院认真采纳审计建议,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促进了财政财务管理规范化,增强了检察经费管理使用透明度,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也为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提供了坚实基础。
(本报通讯员樊金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