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领导,提升思想认识。一是学习贯彻党的政策精神,充分认识民事检察工作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召开专题领导会议,认真谋划加强和改进民事检察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深入乡镇、企业走访调研,认真研究、真正破解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二是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确保民事检察工作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别加强对民营企业保护。三是把民事检察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院党组每月听取民事检察工作汇报,加强跟进指导。主管副检察长亲自办案,积极发挥表率作用。
二、强化措施,扩大案件来源。一是加强与同级人大、政协机关以及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二是与县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座谈交流,收集案件线索。三是充分利用驻村扶贫第一书记、帮扶人员、法制校长等,有效发现收集民事监督案件线索。四是不断加强和改进民事检察宣传工作。借助定期举办以案释法宣传活动,推进民事检察宣传机制常态化。借助“两微一端”新媒体,定期推送民事检察职能和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三、强化办案,确保诉讼监督质效。河南省濮阳市范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严格遵守办案程序,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切实转变“重刑轻民”思想,遵循司法规律、民事诉讼规律和监督规律,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二是牢固树立“诉讼执行并重”的理念。对民事诉讼监督与民事执行案件监督共同推进。着重对虚假民事诉讼案件予以发现、监督;着重对民事执行案件中国家工作人员被执行难的案件进行监督。三是牢固树立规范司法理念,严格办案流程,严格规范笔录制作,严格执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付英玖 黄同盛 )
(河南省濮阳市范县人民检察院 黄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