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省检察院召开服务保障“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服务保障“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的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
海南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自8月1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确保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各项改革政策全面落实”百日大行动动员大会后,省检察院党组迅速行动,用近10天时间先后走进5个国有企业、6个民营企业和6个市县基层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企业及基层群众所思所盼,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最终制定这二十条措施,力求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发力,为百日大行动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二十条措施,精准对接省委“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采取逐条列举的方式,力求每一条措施务实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例如,在服务保障“多规合一”改革方面,将“守护国土资源、建设美好家园”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结束时间延迟至年底;在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园区发展方面,提出今后凡投资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原则上都要设立派驻检察工作站;在服务保障招商引资方面,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方面,包括建立涉企刑事案件公开审查机制、涉企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和纠错容错机制。
《二十条措施》提出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具体措施,例如,对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的案件,在依法和不损害国家、社会及群众利益的前提下,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羁押的不羁押,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要适用。
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发布办理保护民营企业家典型案例和保护民营经济检察白皮书制度等。通过严查一批公检法司等执法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职务犯罪,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百名检察官联系百家重点企业”专项活动,派出检察官“一对一”为全省各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二十条措施》聚焦当前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重点工作提出服务举措。例如,在服务保障旅游消费方面,《二十条措施》提出,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探索将游客反映强烈的 “不合理低价游”“黑导游”等旅游消费问题,纳入公益诉讼办案范围,这项工作目前在全国属于首创。
围绕省委实施方案中关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部署要求,在部分检察院专门成立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机构或组建专业办案组,集中力量专门研究和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方面,以派驻乡镇检察室为依托,在全省部署开展“法治宣传进千村入万户暖民心”活动。
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建立涉案款物快速返还机制,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以及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围绕“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建设美丽海南百镇千村”等生态环保工作,要求凡是办理生态环境类案件,都要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的理念,在惩治犯罪或监督纠正违法行为的同时,依法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补植复绿、土地复垦、增殖放流等方式恢复生态原貌。
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以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为切入点,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建立“民事行政监督案件首访必见”制度等。
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做好任务分解,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适时通报落实进度,并将其纳入2019年度目标任务,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确保这二十条措施真正落地落实。(金昌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