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8月28日电(尹思源 米凌子)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直是天津市各级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点任务。27日下午,天津市检察院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天津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情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史宝龙介绍,今年以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采取多种举措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研究制定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并与市工商联签订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工商联关于建立健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的意见》,不断细化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主要领导同志共同深入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丽彩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两家民营企业实地调研,多次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进一步征求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了解民营经济的发展状况,不断增强检察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深入调研的同时,各级检察机关陆续成立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法治宣讲团,结合办理案件的情况和法治宣传的需求,制定“菜单选择式”的法律宣讲内容,根据商会组织、民营企业的选择,上门提供法治宣讲服务。
据介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依法办案作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今年1至7月,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526件806人,同比分别上升17.1%、11.3%。与此同时,加强非公经济民事检察监督,对涉及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办案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也受到了企业的肯定。“市检察院贯彻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观念,充分体现了对民营企业的保护,让我们能够更安心地把企业搞好。”天津市诚实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回玉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