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孟红梅 通讯员高刚)新的学期即将开始。在河南省洛宁县,新招聘的20名幼儿园教师和11名农村全职教师就要走上教师岗位。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这31名教师要接受严格的教职员工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过去招聘教职员工对其有无刑事犯罪前科无从查起。洛宁县检察院主动联合多个部门建立查询机制,方便了教育部门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和把关,有效杜绝了有性侵犯罪记录的人员进入教职工队伍,是一项简单易行的准入机制。”洛宁县教体局人事股股长王虎军告诉记者。
据介绍,为把有“前科”的人员阻挡在校园外,从源头上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学生事件的发生,近日,洛宁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教体局、人社局、公安局共同会签《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全县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寄宿培训机构的新招录、聘用或以劳务派遣方式聘请的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涉罪信息查询。对经查询发现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原则上不得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有性侵犯罪记录的,一律不得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有相关案件在办理中的人员,作暂缓招录处理。
同时,该《办法》还规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查询程序,确定了检察院、教体局、人社局、公安局四部门负责入职查询工作的人员名单,公布了职责和联系方式,方便查询工作的开展。
“我院联合其他部门建立查询机制,是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的一项具体举措,禁止了有性侵犯罪前科的人员进入教职员工队伍。”洛宁县检察院检察长付武超表示,这项工作在实施中还要不断完善,切实把这项性侵犯罪源头预防工作做细做实,杜绝不法分子从事教育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