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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给群众来信回复装上“快捷键”
发布时间:2019-08-16 09:19 |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小吴受在押父亲的委托,就刑事处罚问题向天津市检察院提出申诉。第二天,小吴就收到了该院发来的手机短信,告知其申诉材料已收悉,但按照规定还需要补充一些法律文书和相关资料,详情及《回复函》文本可在手机上登录相关App查询下载。

“回复得太快了,简直是‘秒回’,让我补充的法律文书都是很专业的东西,但是通过这个手机平台一目了然,省了很多时间,检察院的服务真贴心。”小吴对记者说。

“对待群众来信,我们都会及时处理,百分之百做到7日内回复,但也有些特殊情况会影响信访群众收件时间,比如《回复函》的投递过程中遇有暴雨等恶劣天气、收件人电话地址不详不准等情况。为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新近上线运行了手机即时查询系统。”天津市检察院负责处理信访的检察官牛超航告诉记者。

记者看到,新系统除了具有信访申诉、预约、回复等功能外,还可行进检察要闻、典型案例发布和语音咨询功能。小吴就是通过这个系统,第一时间拿到了《回复函》文本,并且预约补交了刑事判决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和身份证明资料。更让小吴高兴的是,已经有具体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和她联系,开始核实证据进行实体审查了。

“新系统上线运行后,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审查效率,日均回复30余件,效率比原先提升30%以上,借助技术手段确保了7日内回复制度落地落实。”牛超航说。

据了解,天津市检察院为严守7日内回复红线,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比如,建章立制,出台规范性文件,统一回复流程和答复模板;又如,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增强办案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员额检察官负责办理来信审查、回复,助理检察官负责来信的拆封登记、系统录入等事务性工作。重新整合后的办案团队处理和答复信件的效率大幅提升。自实行“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以来,天津市检察院共处理信访1070件,均做到了7日内回复。(记者 陶强)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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