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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金塔县检察院三举措服务保障县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9-08-01 14:44 | 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讯(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吴丹)全省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酒泉市金塔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优势,找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切入点和发力点,积极开展调研走访,主动答疑解惑,有效助推了县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加强政策宣传。为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金塔县检察院印发了《金塔县人民检察院 金塔县工商业联合会“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联合县工商业联合会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召开了金塔县“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暨培训会议,为全县广大民营企业负责人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高检院、省市检察院积极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相关规定,重点就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企业负责人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相关职能作用等向负责人们一一讲解,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积极走访调研。金塔县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院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开展民营企业走访调研活动。院领导带头进行实地走访43家民营企业,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发放宣传手册,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印发调查问卷摸排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1件,对于企业负责人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办理,定期回复,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建立长效机制。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金塔县检察院抓好统筹协调,不断加大与县工商联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民营企业对县域法制环境、社会环境的需求。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建立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形成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切实让广大民营企业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酒泉市金塔县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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