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脱贫攻坚的支持作用,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在办案过程中发挥司法人文关怀作用,依法开展对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主动帮助其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改善生活环境,较好践行了“应救尽救、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合力攻坚”的工作要求,提高了救助效果和脱贫攻坚成果的可持续性。
据介绍,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区情,从实际出发,争取同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积极拓展救助资金渠道,形成了四种资金保障模式:积极协调政府财政部门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入预算;对专项经费不足以支持的个案,积极向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检察机关进行个案汇报,争取财政的特殊支持;特殊的急危案件先从检察业务经费中解决;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
为确保救助效果,该检察院坚持“三确保”的联动救助方式,即确保被动救助变为主动救助、确保救助线索掌握的无缝覆盖、确保及时得到救助。要求控申部门与侦监、公诉、未检等业务部门密切协作,在案件移送批捕或者审查起诉时就将救助人群纳入视线范围,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不论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是否申诉上访,都积极主动开展救助或帮助申请救助,从而确保无缝覆盖掌握救助线索,将被动救助变为主动救助。
同时,与区扶贫办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共享本辖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贫困当事人的,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程序,指定检察人员优先办理,并在办结后及时将有关案件情况、给予救助情况等书面材料移送扶贫办,助益扶贫办精确实施帮扶措施。另一方面,从保证审批质量、缩短审批时间等环节入手,加大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便捷报批审核模式,提高救助工作效率,确保救助效果。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仁礼说:“我院在恪守真诚救助精神,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法,全面了解被救助人面临的实际困难的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被救助人的实际需求,因案施策,实施多元化救助,力求救助效果最佳”。
据了解,该检察院加大推进公开审查工作的力度,创造性地将公开审查引入司法救助案件,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在征得救助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邀请第三方对检察机关的救助决定进行评议,公正、透明地确定救助金额,充分保障救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实施司法救助后仍需要给予社会救助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多措并举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吴万相 张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