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工作,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处和省环科院司法鉴定中心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调研座谈。
调研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将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进展情况及此行调研目的做了介绍。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将我省检察系统近两年有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交流,分析了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关系,并表示愿意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加强深入合作。
双方探讨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例诉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就共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案例信息、共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中心及支持生态环境损害案件诉讼等方面合作关系和合作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共识,双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沟通与联系,推进和落实此次调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