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宋晓杨、游丽)近日,永丰县检察院被授予“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近年来,该院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突破口,并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分工落实,职能科室落实,工作目标和措施落实,经费落实,督促检查落实。
与此同时,该院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文明创建工作与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着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营造公正廉洁的院风。把文明创建工作与依法履行法律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紧扣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严厉惩处各类刑事犯罪。把文明创建工作与服务县域经济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脱贫攻坚行动,进村入户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弘扬雷锋精神,传递检察“正能量”,走访对接园区各企业,着力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