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龙里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全面有效履行职责,多措并举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公益诉讼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业务,该院将其纳入“一把手”工程和全院重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公益诉讼的统筹规划、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向县四家班子领导和政法委作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党的领导、依法履职、服务发展、保护公益、全面监督的原则”,制定《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公益诉讼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为切实保护公益,促进依法行政,该院深入行政执法机关调研,主动发现线索。突出重点,从群众最为关心的事件中发现线索。注重从社情舆论中捕捉涉及民生的相关信息,从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为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的督促纠正机制,该院出台了《龙里县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规定》,整合检察监督职能,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检察监督格局,畅通检察机关内部履职过程中发现、移送公益诉讼线索的途径。牵头拟定《龙里县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制度》,分别与县法院、监察委会签《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协作配合机制,为公益诉讼在该县的全面开展筑牢了基础。
2018年以来,该院共摸排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5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2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9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126件,食品药品安全3件,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龙里建设。(胡新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