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在黄山市签署协议,建立服务保障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检察协作机制,通过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联防联控,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三地检察机关商定,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协调解决在办理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复杂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建立日常工作联络机制,随时协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交流和通报涉及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犯罪、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有重大影响、区域关联的案件信息和主要业务数据信息。
三地检察机关明确,建立业务研讨交流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统一司法尺度和证据认定标准,共同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线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和办理协作机制,突出打击违法排污、倾倒固体废物、违法占用耕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专业化培训共享和鉴定评估合作,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实现培训资源共享,共同组建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委员会,共享鉴定评估机构名录、鉴定资质、专业人员等相关信息。
合作三方还将强化新安江流域、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办理,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构建生态环境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记者 吴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