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6月10日电 (马晨、张兵)日前,来自河北、山东两省三市八县(区)的检察机关在沧州市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关于建立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提出搭建联动协作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有关河流的保护力度,实现“河水浊了有人问,遗址破坏有人管”。
据介绍,京杭运河、漳卫新河、宣惠河、龙王河流经与会的两省八县(区)辖区,在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后,各地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监督职能部门依法履职,遏制污染河流、盗挖破坏遗址文物等行为。在跨区域河流可能造成损害的事件发生时,各地检察机关将联合开展公益调查,发现问题后,联合向有关单位发出调查报告,增强联动保护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与会专家认为,河流治理超越县域甚至省域界限,“运河挖宝”、河流污染等事件时有发生,只有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才能标本兼治,彻底解决跨界河流治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