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某大型企业集团代表专程来到苏州园区检察院金融检察部,送交检察建议回函,并当面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帮助表示感谢。
原来,前不久,苏州园区检察院金融检察部检察官在审查一集资诈骗案件时,从2000多份被害人报案材料中敏锐地发现一份以单位名义报案的材料。经过审查核实,发现系苏州某大型企业集团职工互助互济帮困基金,以人民币五十万元的价格认购了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且造成了较大损失。为保障工会经费安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苏州园区检察院向该公司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工会经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核查工会内部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等。
同时,为了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检察院金融检察部干警赶赴该公司当面宣告该检察建议,并详细说明了该集资诈骗案件的基本案情、以基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危害性和违规性、加强内控管理等工作。该集团公司高度重视,集团党委副书记带领集团纪委监察室、组织人事部、财务部、内审稽查部等五部门负责人或代表参加了检察建议宣告活动。
之后,该集团按照检察建议内容,向集团下属36家全资及控股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专项经费检查的通知》公司文件,采取由单位自查和集团检查结合的方式,对各公司专项经费的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清理发现另外370万元专项经费的使用有违规之处,提出了整改方案和措施。
苏州园区检察院在办案中不断强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和社会责任,帮助和促进企业完善管理制度,积极帮助挽回损失,有效防控重大风险,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胡永春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