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贵德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新模式,准确把握办案各个节点环节,顺利完成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工作,为职务犯罪案件司法程序的衔接和适用提供了“实战经验”。截至目前,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 件4 人,全部提起公诉,已开庭审理3件4 人。
提前了解案情,从快介入案件。成立专门办案组,由检察长任组长,亲自协调指挥,侦监、公诉部门加强配合协作,抽调业务骨干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初审证据,为捕诉做好准备。受理案件后,及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认真审查卷宗材料,撰写审查逮捕意见书,做好调查留置与刑事诉讼逮捕强制措施的转化衔接。监察委留置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我院一般都决定逮捕。
全面审查证据,及时提起公诉。确定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担任承办人,专门办理职务犯罪审查起诉案件。在办案中,从主要证据、犯罪事实、情节认定等多方面入手,进行详细审查,准确把握案情,对证据单薄、没有形成证据链条的,及时与监察委沟通补正,必要时与监察委办案人员联合调查取证。在审查完毕后,与监察委进行案件协商,就审查起诉、证据转化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依法提起公诉。
做好庭前准备,确保庭审效果。庭审前进行模拟演练,由公诉部门全体人员分配角色,从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三方换位思考,认真研究预测庭审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庭审预案,提前解决与审判相关的程序性问题,为顺利出庭支持公诉做好准备。
下一步,我院将积极稳妥完成案件移交和受理工作,对涉案财物是否存入指定帐户、被调查人是否在案、是否被采取留置措施、是否在留置期限届满前十日前移送等情况进行审查,严把案件入口,确保规范有序。依托流程监控系统,确定专人负责,对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进行实时、动态的监督、提示、防控。及时梳理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定期总结办理经验,研究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与监察委、法院之间的衔接配合,不断提高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水平。(通讯员:张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