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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党组要集中抓大事议大事谋大事
发布时间:2019-04-26 14:59 | 来源:法制日报


         4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专题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会议强调,修订后的条例对党组各方面工作已经规定得很明确,关键是抓好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让“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入脑入心,努力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更好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会议指出,修订后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党组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把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要求都体现在党组领导责任上。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把条例作为政治和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起来,同步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在相互融合中落实、体现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要求。党组书记要履行好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其他成员不仅要抓好分管业务工作,而且要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会议强调,检察院党组要集中抓大事、议大事、谋大事。部门提交党组讨论的议题必须是重大事项,不能事无巨细报党组决定,影响党组议事决策质量。党组讨论和决定事项,要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党组书记不得独断专行,党组其他成员要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对于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还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对于党组决定事项,要抓好督查落实。最高检党组每月听取机关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就是要把党中央部署要求、党组的决定抓实。

  会议要求,检察院党组成员特别是最高检、省级检察院党组成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自身建设,以上率下,敢于担当负责,自觉接受监督,把条例精神和要求贯彻践行于每一次党组会议准备、每一次党组会议讨论、每一项党组决策的督办落实中,着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作表率。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组长苏德良,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检委会专职委员万春参加会议。(记者 周斌)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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