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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9-02-18 10:19 | 来源:检察日报


“知识产权是我们企业的灵魂,假无缝钢管如同梦魇挥之不去,侵蚀着我们企业的品牌。是检察官明察秋毫,追加犯罪事实,严打侵权行为,有效遏制了制假售假势头,守住了我们企业的灵魂。”日前,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宗经理在法院对郭某等5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作出有罪判决后感慨地说。

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能源工业钢管基地,被天津人亲切地称为“大无缝”,其主要产品“TPCO”牌无缝钢管是全国著名品牌,市场需求量大,备受经销商青睐。但经营规模较小的经营户难以拿到经销代理权,于是就有不法分子打起了制假售假的歪主意。

“在办案中,我们发现交易市场中存在异常活动。郭某经营钢材交易,实力平平,手中却常有天钢‘TPCO’无缝钢管。”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杨欣介绍,经查,郭某低价购进一些杂牌钢管,在山东的一个隐蔽加工点洗掉钢管上的原品牌喷码,喷涂上“TPCO”的规格、型号后运往天津销售,而他本人则在天津伪造产品质量证明书,冒充“TPCO”牌无缝钢管对外销售,因此赚得盆满钵满。

“郭某最初并不认罪,公安机关也是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检察院移送案件,而我们审查发现,其犯罪行为不仅有销售,还有造假,应将罪名变更为假冒注册商标罪。”杨欣介绍,该院深挖犯罪证据,又发现10万元犯罪数额,最终将涉案金额锁定在104万元。

在成功办理郭某案后,北辰区检察院一鼓作气,又依法办理了4起同类案件,案值达400余万元。一系列案件的成功办理,有效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同时也得到天津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据了解,天津市检察机关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出台了服务企业家创业发展的“津检十条”和配套细则,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过去一年,该市检察机关对69人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起公诉,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王蓬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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