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办案很用心,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近日,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对刚办理的一起职务侵占案涉案企业进行回访时,该企业负责人感慨道。
2017年7月,某知名企业收到一份匿名举报信,举报人称是该企业代理商,举报该企业技术服务部门员工以产品质量鉴定不合格为理由,向代理商收受理赔款回扣。原来,从两年前的2015年7月起,该企业技术服务部门16名员工就联合25家销售代理商做虚假理赔,将无质量问题的破损轮胎判定成符合该公司“三包”理赔情形,获得公司理赔,所得理赔款双方“分成”,造成企业损失2400余万元。涉案代理商很配合是因为有顾虑:“我们担心不配合会影响到正常理赔,所以不敢拒绝。”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25家销售代理商是该企业在各省的一级代理商,覆盖了被害企业在全国80%的销售网络。且这25家销售代理商牵涉的32名犯罪嫌疑人中绝大部分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主要股东或实际经营人。
考虑到涉案企业乃至案件对整个行业都有相当大的影响。早在案件受理之初,常熟市检察院就召开了案件讨论会,确保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审查逮捕阶段,该院对30名嫌疑人取保候审;对2名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在查明案情、明确定性后,主动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结合被害企业的请求,常熟市检察院对该企业的16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最终16人均获刑罚;对代理商中牵涉的32名嫌疑人,12名涉案金额较高的嫌疑人依法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考虑其主观恶性较小、未造成严重后果,建议适用缓刑,全部得到法院支持;其余20名情节较轻且涉案金额较少的代理商嫌疑人,于2018年10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引入第三方抽检机制、对特殊岗位采取轮岗制度、完善线索举报及奖励制度……检察院在办案时还给我们发检察建议,做专题讲座,用专业智慧和精准服务,帮助我们完善了管理。”涉案企业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