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电子检务工程(中央本级建设部分)初步验收会。与会专家一致同意电子检务工程(中央本级建设部分)通过初步验收,这标志着电子检务工程(中央本级建设部分)基本完成。
会上,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汇报了电子检务工程总体建设情况,工程监理单位、系统集成单位宣读了监理意见和集成意见,最高检第十检察厅、计财局代表宣读了用户使用意见。来自中央政法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档案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的专家们观看了系统演示,审查了初步验收文档,并进行现场质询,提出意见建议,讨论形成了《电子检务工程(中央本级建设部分)初步验收专家意见》。
据了解,自201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电子检务工程(中央本级建设部分)以来,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应用平台”,以及运行支撑平台、应用支撑平台等软硬件系统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逐步推动检察网络“信息高速公路”提速扩容,实现检察各部门、各条线的信息化建设全覆盖,初步建成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分中心),实时汇聚全国检察机关办案办公数据。
下一步,最高检将全面深化政法智能化战略,按照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要求,立足实用管用,加强和改进检察信息化工作。在现有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成果基础上,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工程立项,重点研发智能化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逐步完善检察网络和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