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对韩某、苏某、刘某等3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11个罪名的案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8年间,李某(已死亡)及被告人韩某领导苏某、刘某、李某、林某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文昌市铺前、林梧等地为非作歹,肆意实施暴力讨债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开设赌场、非法采矿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步形成了以韩某为首的3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扰乱他人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破坏当地的社会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8年8月,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提前介入此案,对涉黑性质的认定提出指导意见,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韩某、苏某、刘某等34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逐一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