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11月,鄢陵县城乡规划局已追缴城市配套费400万元。目前追缴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近日,河南省鄢陵县检察院收到该县城乡规划局的回复,该院发出的13份追缴城市配套费的检察建议取得初步成效。
2018年8月,鄢陵县检察院民行检察科检察官从本院涉黑犯罪检察组获悉,该县以柴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房地产公司的名义,取得一块城市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商品房,截至案发时,已经连续3年拖欠城市配套费340余万元。
该院检察官意识到,其他企业很可能存在欠缴城市配套费的类似情况,遂及时向县委汇报案情,向县政府通报情况。在取得县委县政府支持后,检察官会同县城乡规划局对全县城市建设配套费缴纳情况进行排查汇总,通过调取档案、统计核查,查明全县近5年共有10余家企业存在欠缴城市配套费。为了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该院依法向县城乡规划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追缴企业欠缴的城市配套费。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县城乡规划局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并主动与该院交流案件情况。
“城市配套费是为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我们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努力追缴到位。”鄢陵县城乡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