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网记者 杜 晓
法新网实习生 丁靓琦
近日,“童话大王”郑渊洁连续发微博称,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一带,原本狭窄的道路被画上停车线,并有人收费停车,导致市民骑自行车时“无路可走”。随后,朝阳区政府通过官微回应郑渊洁称,已将问题转至相关部门,并会第一时间通报处理进展。
衣食住行是人们生活的基本需要,交通出行的权利对于每一个权利主体而言都应该得到尊重和保障。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在城市道路上,汽车和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大大提高了出行效率,但也带来了道路拥堵、交通事故多发等问题。在这些问题背后,交通参与者的路权问题是诸多争议关键所在。
交通参与者各有看法
路权是什么?
路权即交通参与者的权利,是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定空间和时间内在道路上进行道路交通活动的权利。路权可分为上路行驶权、通行权、先行权、占用权。
在实际生活中,路权的分配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不同人群对此看法不一。
李博是一家电信公司的员工,和很多白领一样,他每天开私家车上下班。
“就我观察,不遵守交通规则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人很多。比如,在路口等红灯时,对向的电动自行车还在过马路,有些行人也不看信号灯。”李博告诉记者,尤其是在一些干道的十字路口,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现象更加严重。
“有一次,我的一位同事上班迟到了两个小时,就是因为右转时与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撞了,两个人争吵了两个小时左右才解决。很多人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占用机动车道,让人防不胜防。”李博说。
对这些问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也有话要说。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垂杨柳小区的张燕,经常骑电动自行车出行。
“我也有过上机动车道、逆行的经历。上机动车道是图方便、省时间。因为非机动车道被停车、摊位占用,路窄车多,通行困难。逆行一般是在路口拐弯时,左拐后容易出现逆行。”张燕说。
“也有些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有一次,我刚停下电动自行车准备在路旁水果摊买点水果,一辆私家车从我后面开过来,速度还很快,挂着我的电动自行车车把,把车拖出去两米远。”张燕说。
关于机动车借道行驶,张燕认为,“机动车可以借道行驶,但是不能妨碍原车道车辆通行。而且,机动车借道行驶需要礼让原车道车辆和行人先行”。
张燕希望可以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车道,希望机动车礼让非机动车,“当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该遵守交通规则”。
公众对路权缺乏了解
记者在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观察到,道路一段两旁停放着轿车、货车,其间还夹杂着花花绿绿的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道路另一段的两旁是各种小吃商贩的摊位,整个道路的宽度勉强能挤下两辆机动车,来往车辆和行人只能在这种人为划分的通道间通行,时不时还有外卖、快递电动车趁机横穿马路。
尽管路权之争有愈演愈烈之势,但人们对路权以及与路权有关的法律又了解多少呢?
来自中国传媒大学的张瑶告诉记者,“不太了解具体与路权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关规则。只是从小接受的教育是红灯停绿灯行,在驾校时学过一点,科目一和科目四会考一些驾驶文明知识,不过考完就也忘了。”张瑶说,在生活中听到路权这个概念的时候不多。
“最近倒是经常看到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公益广告。”张瑶说。
除了张瑶,不少市民表示对路权以及相关法律和规则不太了解。
张祥玉今年52岁,是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名出租车司机,开出租车已经8年了。
“知道路权这个概念,但是不了解与路权有关的法律和规则。我的驾驶技术还是比较好的,平时没出过交通事故。”张祥玉说。
张祥玉告诉记者,理论上来讲,不了解路权规则以及相关法律肯定对开车上路有影响,但在实际上影响并不大。
今年9月,有媒体曾报道过这样一则新闻:“一辆电动自行车将一辆轿车挤翻”。
针对于类似的情况,记者分别走访了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机动车驾驶人。
受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认为:“主要责任在骑电动自行车的人。虽说机动车要礼让非机动车,但是法律对非机动车的约束还不够,违法成本低。”“个人认为应该归咎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即使在客观情况下,电动自行车缺乏专用车道导致行驶混乱,但不能因此突然变道,扰乱正常行驶秩序。”
受访机动车驾驶人的观点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负主要责任,但机动车驾驶人不能处理好突发状况也有责任”“双方都有责任,平时有的司机开车很猛,唯我独尊”。
围绕路权问题,有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认为,“机动车应当礼让行人、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非机动车相比机动车也是比较弱势的,但是非机动车驾驶人也应当受到法律更具体的约束。”“我认为电动自行车应该礼让行人。在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电动自行车无需礼让机动车。”
一些机动车驾驶人认为,“机动车应该礼让行人。”“关于路权,不同人群自然有不同的利益主张。”
路权应该如何分配
在实际生活中,路权分配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我国路权的划分有两个层次。首先,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道路某一空间范围内进行交通活动,就是说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行人在人行道行走,都享有各自的权利。交通参与者不在规定范围内通行则属于侵权行为,但规定有借道的权利,前提是在不影响原车道车辆通行,且原车道车辆有优先通行的权利,如果在车道与车道交叉路段,应该设置天桥、地下通道或者划斑马线,行人或者非机动车辆需要横穿马路的,应当在斑马线区域进行;第二个层次是,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必须符合上路标准,非标车不拥有路权。这是我国路权划分中的两个基本原则。”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说。
张柱庭认为,单就通行效率而言,国家鼓励通行效率高的车辆优先通行,也就是说在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公交车通行效率高,享有优先通行权。
“道路交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如果不对路权问题予以重视,就会出现一些问题。对于路权最根本的要求是各行其道,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行人走人行道。”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海波说。
乱停车也是影响路权分配的一大因素。
“现在,路权争议中有一大问题逐渐凸显出现,那就是乱停车。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电动自行车都应该停放到合适的位置。现在人们可以观察到,马路边经常有很多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比较严重,造成道路拥堵。机动车乱停放的现象也比较严重。如果不解决好停车问题,路权争议也就难以化解。北京市目前正在审议停车管理条例,主要是划出专门的停车场地,同时加强教育,减少乱停车。”黄海波说。
为了保证路权合理有序分配,未来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我国路权的划分规则大体上是合理的。目前应该主要集中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供需矛盾问题,这主要表现在机动车方面。在现有车道建设的基础上,目前存在车辆多但车道有限的问题,这也是一个比较根本的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关于非机动车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两个,其一,目前非机动车道很大程度上被机动车用做停车道和借车道,这造成非机动车道通行不畅,这个问题需要重视。其二,很多没有达到上路标准的非机动车违规上路问题,而且有些是快要报废的车辆,这给安全通行带来不少危险。”张柱庭说。
黄海波认为,化解路权之争还应该强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现在有些地方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还是让人们感到不方便,规划不合理。
“关于路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都有,但是有些人不遵守。在规范机动车方面相对容易一些,比如安装监控摄像头;对于非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则困难一些。不管怎么样,合理分配路权的前提是强化管理,加强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如果不能通过强化管理做到各行其道,那么无序争夺的现象会越来越严重。”黄海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