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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违法行为阻碍执法妨害公务 厦门交警零容忍
发布时间:2017-02-21 14:47 | 来源:台海网(厦门)


 6大违法行为阻碍执法妨害公务 厦门交警零容忍

不仅交通违法,还妨碍交警执法,将被依法严惩。

暴力抗法损人不利己,更践踏国家法律尊严。

台海网2月21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断深化,道路交通整治工作越来越重,执法过程中市民暴力抗法、袭警、威胁、侮辱等侵害交警执法尊严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最新数据显示,1月1日-2月17日,思明公安交警大队、湖里公安交警大队和市交警支队桥隧交警大队共发生侵害交警执法尊严(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案件18起,同比去年增长了80%。

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侵犯了执法人员被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力,更挑衅了国家法律权威,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今日,市交警支队公布了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告诫市民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思维和手段正确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威,切勿采取极端、不理智的行为抗拒执法,触碰法律底线。

文/本报记者 苏丽娜

通讯员 喻厚勤

违法行为1

阻挠执法

违法载人闯红灯 夺车推搡阻挠执法

事发时间:1月5日18时许

事发地点:湖滨南路与白鹭洲交叉路口

 

事发当时路口正是红灯,违法当事人林某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载着一男子闯过,全然不顾身旁驶过的车流。思明交警大队开元中队交警正在路口执勤,看见这惊心的一幕,立即上前引导林某靠边停车,告知其骑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且闯了红灯,让林某出示身份证准备开单处罚。在此期间,林某对交警连连暴粗口,并夺回身份证,阻挠开单,又不断推搡交警,导致交警左手无名指受伤,却喊话“警察打人”。车上另一名男子则强行将电动车推走。最终,中队另一名交警赶到支援,将违法当事人控制。

处理情况:林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处以刑事拘留。

违法行为2

闯关

拒检查强行闯关 撞飞铁栏伤民警

事发时间:1月15日6时许

事发地点:成功大道莲前西路口至梧村隧道路段

当日凌晨,思明交警大队嘉莲中队交警在成功大道莲前西路口至梧村隧道口路段开展酒驾整治专项行动。6时许,执勤交警依法拦查一辆“苏F”牌照的白色小车,车上驾驶人突然提速,强行撞开设卡水马和铁栅栏后逃离。飞起的铁栅栏撞上中队一名交警的腰部,导致交警受伤送医诊治。

处理情况:警方现已找到违法车辆,并依法查扣,但涉事当事人仍然在逃,警方已进行网上通缉。

违法行为3

挑衅

违法被扣车 拍桌挑衅又约架

事发时间:1月24日

事发地点:翔安隧道检查站

当日,市交警支队桥隧大队翔安隧道中队交警组织开展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依据法律规定,一名违法当事人将被处以扣车的处罚。这名违法当事人听闻后,情绪非常激动,坚决拒不交出车钥匙。交警和协警们多次劝说,该违法当事人依旧不配合,拍着桌子多次挑衅协警,甚至脱掉衣服,和交警“约架”。交警再次劝说无效后只能将违法当事人强行控制。

处理情况:考虑到该违法当事人的妻子怀有双胞胎,且不慎摔倒正在疗养,警方没有对其进行拘留,而是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该违法当事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诚挚地向交警道歉。

违法行为4

辱骂

要求删除违法照片 谩骂拳打又吐口水

事发时间:1月19日15时许

事发地点:思明区同文路

思明交警大队碧山中队地铁协警小陈在同文路配合交警开展违停整治工作,小陈对一辆违停的电动自行车拍照取证,电动自行车车主赶来,要求小陈删除照片,小陈告知其行为影响了交通,拍照取证是合法的。该车主遂对小陈破口大骂、吐口水,小陈准备离开,又被车主抓住衣服,并动手抢相机。期间踹了小陈一脚,打了一拳,造成小陈嘴角及身上多处受伤,衣服、反光背心被扯破。

处理情况:该电动自行车已被依法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违法行为5

暴力抗法

涉嫌酒驾拒查

连打三名协警

事发时间:1月30日22时许

事发地点:仙岳高架武警支队下桥匝道口

 

小轿车驾驶人苏某被正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的思明交警大队交警依法拦下,车窗摇下后,交警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精味。交警要求苏某下车配合检查,但苏某却强硬地关上车窗,拒不配合。在交警的多次警告下,苏某才极不情愿地从车上下来。谁料,面对协警举到他面前的吹气式酒测仪,苏某情绪激动地挥拳打向协警小曾的头部,致其右眼眼睑出血。其他交警和协警立即上前控制苏某,苏某几番挣扎,再次挥拳打中协警小施和小叶,致小施下唇挫裂流血、衣服破损,小叶鼻梁微肿、皮肤破裂。

处理情况:苏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拘。

违法行为6

袭警

不系安全带驾车

被查就拔刀捅人

事发时间:2016年11月4日7时许

事发地点:湖里区高崎北二路

当时,湖里交警大队殿前中队事业编警察小连正带领协警在中埔市场路口疏解交通。一辆微型面包车驶来,协警小张发现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陈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陈某拒不配合,还多次想把车开走,最终将小张撞倒在地。小张从地上爬起后,仍非常克制地要求陈某出示驾驶证、配合执法,陈某开始辱骂小张。僵持几分钟后,陈某突然从车上摸出一把工具刀,下车捅向小张。小张见状跑开,持刀的陈某紧追着跑了2圈,小张抄起路边的一把铁锹,想拍掉陈某手上的刀,陈某转身躲闪时被敲中背部。另一名协警赶来,劝导陈某保持冷静,顺势抓住了陈某持刀的手。小张准备上前夺下陈某的刀,但陈某不断反抗,最终将自己的下巴割伤。此时,中队增援力量赶到现场,将陈某控制。

处理情况:陈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拘。

【交警说法】

阻碍执法

损人不利己

违法当事人阻碍交警执行职务看似为自己出了气,实则挑战了执法权威,践踏了国家法律尊严,具有如下四种影响:

涉嫌违法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属于治安违法,将被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法律还明确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都要从重处罚。

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搅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公然挑战了执法权威,还可能引发其他市民跟风效仿,对社会安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影响自身与他人安全

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一般都伴随着侮辱、谩骂、威胁、围堵、拦截、冲撞等行为,严重的还有殴打警察、故意伤害他人等行为,不仅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也将他人的安全置于不顾,侵犯了公众利益,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影响就业、出国

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属于违法犯罪,一旦出现这些行为被依法处罚,将L留下终身的“案底”,个人甚至是自己的孩子就业、出国、考取公职、贷款、入伍等生活生产活动都将受到限制。

【链接】

4大对策

规范执勤执法

维护法律权威

近日,针对阻碍执法、妨害公务的行为高发,我市交警支队纪检和勤务督导部门联合深入开展了专题调研,实地了解、分析涉警案例,走访一线执勤执法人员及违法当事人,掌握特点规律,分析问题根源,提出了改进对策。

加强执法培训

 

提升执法能力

当前,一线执勤执法人员规范化执法、协管水平参差不齐,市交警支队应用“交警大讲堂”,开展了以《提高安全意识,维护执法尊严》为主题的执法执勤培训课,从防范意识、应急能力等方面详细指导如何加强执法规范。

各交警大队、中队也纷纷立足辖区实际,加强日常培训和实战训练,及时通报案例、点评不足、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不断增强执法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现场督导

加强权益维护

以市交警支队纪检、勤务督导力量为主,加强了执法规范、权益维护工作的监督指导,深入现场总结执勤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解决,不断提升交管队伍整体执勤执法能力和水平。

健全保障机制

提高跟踪督办效率

市交警支队建立了维护执法权益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涉警案事件发生,基层中队可及时通报,并联系值班员,对照《厦门市公安局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工作实施细则》、《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案件办理的意见》,介入协助处理,跟踪案件办结。

同时,建立健全协警队伍维权保障慰问机制,有力保障协警合法权益。

重视法制宣传

优化执法环境

一是普及法律知识,让市民知道阻碍执法、妨害公务的法律责任,通过懂法实现畏法;二是开展执法共识宣传,邀请媒体随警作战,展现一线执勤执法人员工作纪实,向社会宣传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三是提升执勤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市支队纪检、督导、法制部门定期会商执法权益维护保障工作,深入一线执勤执法单位开展法制教育,拓展执勤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视角,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警务实战能力。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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