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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阳光执法促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17-02-13 14:26 | 来源:司法部


 “您好,我想咨询下亲属的减刑假释问题。”2月6日上午,一名群众向江苏省监狱管理局962326狱务公开服务热线打进电话,接线员戴丽随后耐心细致地向他讲解了相关政策规定。

一直以来,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都是刑罚执行的重要环节,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姜金兵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近年来,江苏监狱系统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尤其在对“减假暂”的规范方面,推出了一些新制度新举措,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执法效果。

  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放下电话后,戴丽告诉记者,她几乎每天都会接到几个咨询“减假暂”问题的电话,每次她都会把相关政策规定给来电者讲清楚,并有针对性地回答他们提出的具体咨询。

据了解,早在2014年7月,江苏监狱就在全国监狱系统率先开通了962326狱务公开服务热线,向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求助服务和投诉受理等服务,24小时全天候运行,至今已受理来电4万余次,回复率100%。

戴丽说,很多服刑人员的家属对“减假暂”的相关政策都不是很了解,尤其在涉及到一些具体问题时往往更加迷茫,这时候通过一对一的讲解,能让他们更加清楚相关政策和监狱的做法,增强对监狱工作的理解和认识。

对服刑人员家属如此,对服刑人员本人更不例外。

在南京女子监狱和苏州监狱内,记者看到,那里的每个公示栏内都有服刑人员计分考核和行政奖惩情况的公示。

南京女子监狱执法监督员、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晓霞告诉记者,她每次来到女监参加执法巡视工作,都会看到为服刑人员公示出来的大量狱务信息,让她们更加清楚地知晓自己的“减假暂”等依据、条件、程序、结果。

此外,江苏监狱系统尽可能地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减假暂”的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包括利用江苏监狱网、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向罪犯及其亲属发布执法信息。

正是通过这样的努力,江苏监狱系统让服刑人员及家属对“减假暂”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赢得了他们的广泛认可。

不仅如此,这种宣传工作还收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

2015年11月,苏州监狱21监区服刑人员孙某的母亲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声称只要给他们两万元现金,就可以帮助孙某去向监狱“打点”,帮助他实现减刑的愿望。

在旁观者看来,这明显是诈骗电话,可对一些服刑人员家属而言,出于对自己亲人的关爱,确有人曾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结果上当受骗。

因为了解监狱的减刑假释政策,孙某的母亲很快识破了骗子的企图,事后她向21监区教导员严祥讲述了整件事情的经过,感谢他们对执法工作宣传到位,让她根本不会相信有可以“疏通关系”的可能,因此躲过了一次骗局。

  协同办案全面强监管

2016年11月,南京女子监狱服刑人员杨某在监狱刑罚执行科研究的提请减刑假释结果名单公示中被“刷下来”,她的减刑出狱愿望成为了泡影。

南京女子监狱政委毛勤华向记者道出了事情背后的原委。

毛勤华说,尽管服刑人员杨某在改造过程中表现较好,获得了监狱表扬,但杨某曾多次因贩卖毒品被判刑,经评估,其减刑释放后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较大。毛勤华说:“我们邀请驻监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综合评估后认为,杨某须进一步增强刑罚体验,便暂缓了本批次呈报。”

胡伟参与了此案的讨论,她是南京市钟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也是钟山地区检察院驻南京女子监狱检察室主任。

胡伟告诉记者,从监区启动减刑假释程序到法院裁定生效共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或者有什么违规违纪都不可能被通过,整个办案过程监狱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胡伟补充道,南京女子监狱办案中关口前置,邀请驻监检察官同步介入,从监区启动减刑假释工作开始她便进入监督。通过协同执法的方式,将事后防范监督转化为事前监督,不仅提高了办事效率,也进一步增强了监狱“减假暂”工作的规范性。

据了解,江苏监狱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实行“七榜公示”,即:监区入围名单公示、监区研究结果公示、刑罚执行科审查结果公示、监狱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监狱长办公会研究结果公示、法院立案情况公示、法院裁定结果公示。驻监检察机关在任何一个环节都可以发表监督意见。

整合资源,推进协同执法,是江苏监狱系统深入推进规范“减假暂”工作的一大创新设计。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刘保民告诉记者,江苏监狱系统坚持齐抓共管,监管改造等执法业务部门依法履行计分考核、行政奖励审批、刑罚变更提请、疾病伤残鉴定等职责;政工纪检部门加强对民警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素养;其他部门按照职责要求,通力协作,既密切配合,又相互制约,共同提高执法综合效能。

江苏监狱系统还着力形成督察合力,江苏省监狱管理局成立执法巡察组,对各个监狱执法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各单位整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内部审计等执法督察力量,加强执法整治和跟踪问效,合力推进“减假暂”工作不断规范完善。

  计分考核把好源头关

今年1月4日,苏州监狱20监区服刑人员雷某在协助监区卸货过程中,无意中发现一个小刀片,及时向监区警官上报。

按照计分考核的规定,应对雷某进行加分。在监区民警集体讨论时,有的民警建议按违规品算,为其加5分奖励,有的民警认为小刀片在监狱内属于违禁品,而服刑人员发现举报违禁品,可以获得加10分的奖励。

为此,监区立即提请狱政科对小刀片的属性进行鉴定,鉴于小刀片在规定中确属违禁品,经监区民警集体评议,最后给雷某加10分。

讲完这个故事,20监区教导员刘治冲记者一笑说:“究竟该加多少分,我们都是有制度的,并不是某一个人说了算,且一旦服刑人员对加分提出质疑,我们便会启动复议程序并及时回复。”

据悉,江苏监狱系统注重从计分源头上进行监督治理,推进服刑人员“减假暂”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对服刑人员的计分考核,在司法部新颁《关于计分考核罪犯的规定》基础上,出台了江苏省的加扣分细则,坚持民警直接考核和集体评议相结合,根据计分考核结果给予罪犯奖惩,依法提请减刑假释,严格管理。

同样在苏州监狱20监区,服刑人员周某认真负责,春节期间连续几天夜间值岗。考虑到周某的表现,监区当班民警建议为其加分奖励,并通过了监区民警集体讨论,但监狱智能管理大平台中的罪犯计分考核系统中没有对应的加分条款设置,想给该服刑人员的这次“额外”奖励无法实现,最终只能在监区职责范围内给予肯定与鼓励。

据介绍,在规范“减假暂”过程中,江苏监狱系统充分发挥江苏监狱智能管理大平台功能作用,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办案工作嵌入执法管理信息化系统,固化执法依据、流程、裁量标准,统一文书模板,确保网上录入、网上办案、网上监督、信息共享、全程留痕,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提高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联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远程科技法庭和电子办案平台对接工作,推动执法办案衔接一体联动。

江苏监狱系统按照权责统一要求,明确刑罚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细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各个环节承办人、批准人职责,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覆盖全员、全岗、全程的执法责任体系。

姜金兵说:“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编制实施刑罚执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两个清单有机融合,初步形成刑罚执行权力事项、责任事项、追责情形 三位一体 的权责体系,既以制度 理性 遏制权力 任性 ,又给权力套上了责任 箍 ,防止权力滥用。”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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