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赤岸大队查获一起吉林某农药生产商生产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的案件。
据悉,该农药生产商为依靠义乌便捷的物流平台,在义乌市赤岸镇设立了农药仓库。因近期临近春耕春种,时值销售旺季,该生产商受利益驱使,心存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将前一年滞销农药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抹去重新打印,被巡查的执法队员当场查获。另外,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中发现该生产商还存在延后标签出厂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后经送检确认该仓库中的农药无质量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农药生产商将面临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数万元的行政处罚。
擅自修改农药产品标签生产日期,赚昨天的钱,急功近利导致触犯法律,这不仅是企业诚信缺失的表现,也损害了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保证产品生产过程合法、质量安全才是企业真正应该重视和赢得市场的方法。执法部门也将会密集巡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从严切实为春耕春种保驾护航。